那个时候,林珍认识了田兴远。

前面说道,看人眼色是林珍的本能,她很快就会人群有发现了田兴远这个优质股,他长得帅,又年轻,又有钱穿的戴的都是名牌,吃饭总是他结账,打开钱包,里面的现金多得让林珍忍不住想流口水,还好色身边带来的女伴换得比衣服还勤。这样的男人如果能搞上手,哪怕不能长久,也很是能捞一笔够她花用几年的钱了。

于是哪怕后来明知道田兴远家里有老婆,她还是义无返顾地开始勾搭他。那个时候,大约是80年代,经济刚刚开始搞活的时候,田家在当时整个b市都很有名,归国华侨,创业起家。但是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却没有像现在这样,男男女女的私生活完全可以用放荡来形容,那个年代,敢于不要脸的女人少,敢于为了别的女人跟老婆离婚的男人少,世人的唾沫星子完全可以喷死他们

所以说,林珍有胆色有资本,却有些生不逢时,她天真地以为,只要生了孩子,那个男人就被她吃定了,所以瞒着田兴远偷偷怀了孩子。

不得不说,林珍的命还算好的,正好王彩纹不能生育,而田兴远需要一个儿子,所以林珍才得以登堂入室,享受着田家供给的一切,需要牺牲的只有名声和孩子。

孩子是什么在林家听到看的都是,所有的孩子都只是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的筹码。林家老爹真的喜欢男孩吗喜欢的,可是为什么喜欢呢大概是因为,在那个时候的农村,你家里没个儿子是会被人欺负的,别人会嘲笑你是绝户,所以林老爹才会拼着一口气一连生了八个孩子才盼来个儿子,如此急切地期盼来的孩子,难免会宠溺一些,母亲真的喜欢男孩吗不一定,但是她知道,只有生了男孩,她跟丈夫的婚姻才能继续下去,不然她可能会在婆家和娘家所有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因为她是个只会生女孩的废物。所以哪怕再苦再痛,她还要一个接一个地生下去,林珍记得,她小的时候,母亲还不到四十岁,可是却看着比田兴远的母亲,赵晓虹这个看起来已经五十许的人还要老。她叹息一声,也许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是人生来就分了三六九等,有些人米满仓钱满筐,有些人却要发愁家里没有隔夜粮。

所以林珍更加坚定一定要不择手段过好日子的念想,她死死巴着田兴远。一个接一个不停地生孩子。

可是她不够了解男人,她想让田兴远跟王彩纹离婚娶她,根本痴人说梦,等了那么多年,浪费了那么多年的青春,接二连三地承受生育之苦,换来的全是敷衍,和田兴远越来越小的耐心,终于,在身边留下的小女孩也7、8岁了。她已经对田兴远绝望。可是三十多的她,人老珠黄,早已经没有再搏一次的勇气和能力。

可是她应该是不甘心的,怎么可能甘心呢她拿着这么多年存下来的钱。带着那个小女孩逃离田家。还放火烧了自己的住处。只为没有人再找他们。

其实她想得多了,哪怕她带走的小女孩是田家的亲孙女,可是田得旺那人本身就重男轻女。他没有林家老爹那么夸张地公开卖闺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家不缺钱,养女儿那三瓜俩枣的他不在乎,如果处在林家老爹的位置上,他不见得做不出同样不要脸的事。

所以林珍真的多虑了,田得旺在这件事上下了封口令,从此估计除了田兴远和王彩纹,再也没有人记得林珍这个人的存在,更别提那个可怜的、本该享受着锦衣玉食的三小姐了。

自此,林珍音讯全无,没有回她避之如蛇蝎的老家,没有再出现在田家人面前,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警方查到这,线索就全断了,茫茫人海中,想要查一个叫林珍的五十多岁女人,有一个快要三十岁的女儿,无异于大海捞针。别说户籍登记资料了,随便一个人打开百度,输入林珍的名字,都可以看到海量的搜索结果,更何况,也许林珍离开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