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在没有找到决定性证据之前,董昔被当作死者家属放了回去,只是叮嘱他在案件结束之前不要乱跑。

然后刑警再勘察现场时就发现了阳台外的新鲜足迹和不少指纹。顺着这溜足迹找下去,就把程攻给抓回来了,再加上程攻的指纹与案发现场内多件物品上发现的都吻合,董昔的说辞得到佐证,再加上程攻外市警察的身份。很敏感,上级领导特别指示对这件案子一定要慎重,不能给群众留下警察包庇自己的人的感觉。

因此程攻就悲剧了,可是他现在根本不明白自己什么处境。只觉得清者自清,他没有做过的事谁也没办法栽到他头上,却不知道屋内发现的大量指纹以及阳台外排水管上的足迹,这些可以利用的物证在s市的警方看来,基本已经可以盖棺定论了――绝对不能包庇自己人不是。

唯一阻止警方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的,就是作案动机。不论s市警方如何排查程攻与华珊珊的关系。都无法证明他们两个旧日有怨。案发现场又在董昔的确认下,没有遗失贵重钱物,程攻为什么要入室杀人呢?

找不到动机,案件的关键物证杀人用的菜刀又因为董昔的接触被污染,只能提取到董昔一人的指纹,在程攻的租房警方遍洒鲁米诺试剂都没能找到半丝属于受害者的血迹,而且程攻被抓时正发着高烧,同租房的人也证实他自回了屋后再没有出来过,连厕所都没上过。

以华珊珊的死状,凶手身上没沾上死者血液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程攻再是警察,身手再好,毕竟他也是人不神。所以案件也因为疑点过多和程攻的拒不交代一时陷入僵局。

“程攻,提审。”又一天天亮了,程攻一晚上没合眼,他自己就是警察,当然明白把事情交代清楚才是他最正确的选择,每耽误一天,常欢的生命就多一天危险,而且做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他是有义务配合调查的。阻止他开口的,也许就是他心底隐隐作祟的那么点可怜的自尊吧。

他自嘲地笑笑,还不知道回去等待他的是什么处分,会不会变成全系统内的大笑话,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他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怎么复员回家之后特种兵该有的警惕性也降低了呢?未经允许进别人家里偷偷找东西还找成搜查了,真是笨得可以。

算了,别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面子值多少钱?你程攻在t市都算不上什么人物,更何况是s市?谁会去关注,庸人自扰!赶紧说清楚赶紧回家!

此时的程攻并不知道,他说清楚了前因后果,无罪释放,代价却是常欢的一条命!

在审讯室内再见到文沫,程攻有些诧异,不过转念一想,她的工作性质本来就是全国到处跑的,在s市碰上虽然意外,却也正常,眼下却不是叙旧的时候,所以他倒是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示意,权当打过招呼了,然后尴尬地坐在椅子上,任由人将他铐住,开始解释前因后果。

“所以说,你是在得到你的前女友常欢的身份证在s市使用过的消息才赶来寻人。结果发现她的身份证信息被人冒用,而董昔是卖出该身份证的人,你跟踪无果之下才想起入室寻找证据,正巧赶上董昔和另外一个男人回来。被堵到阳台上的,无奈之下才会爬排水管下楼的,对吗?”

“简单来说,就是这样。我来s市已经半个多月了,仍然没有发现董昔有什么异常。所以着急之下,才乱了方寸。华珊珊的死与我无关。我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刚从外面买完菜回来,董昔当时心情不好,还跟她吵了架,然后我在外面实在冷得受不了了,才冒险从排水管爬下来的。”

也是合情合理的解释。然后华珊珊被杀案又转回起点。董昔的嫌疑陡然增大,可惜,这个时候,警方才发现董昔家里早已经人去楼空。可以看出,他走得很匆忙,家里到处被翻得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