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郡进行监察,相当于驻郡监察官),劾太守枉法!官司一直打到州部,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最后该生不仅没有受到惩罚,还名声大噪,此文更是流布于荆州学子之间,大受追捧!
支持“王扬做绸缎生意是为了建仓”这一说法的学子们得此“神文”,更是土气大涨,再加上谢星涵在暗中推波助澜,论战逐渐升级,甚至发展到来堵王扬求证的地步。
注:电视剧里很喜欢把一个宗族算成一个势力,并且把明清时的宗制,当成古代所有时段的宗族情况。经典桥段就是一个很牛的族长,在祠堂开会,讨论处置族人什么的。但现实远不是这么简单。我国自宋开始大倡宗法宗制,也就是所谓的“敬宗收族”,自此以后逐渐加强,典型的就是族长权力越来越膨胀,到明清时,不仅可以插手立嗣分家,有些地方甚至还享有挞罪生杀之权。
可在魏晋南北朝时并非如此。当时的观念,门和姓是两个概念。“门”在中古时代也叫“家门”,或者“门户”,“户”其实也就是家的意思,都是以家为单位的。比如梁武帝没登基前,把自已的二女儿嫁给了谢眺的儿子谢谟。但成为皇帝之后就想让二女儿改嫁,原因是“武帝意薄谟,又以门单,欲更适张弘策子。”(《南史·谢谟传》)
所谓“门单”,不是说陈郡谢氏门第不行,而是说谢谟这一家,家势太单薄。再如颜含告诫子孙:“汝家书生门户,世无富贵,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婚姻勿贪势家。”他不是说琅琊颜氏是“书生门户”,而是自已家这一支,是书生门户。
也正因为如此,柳憕之前才和王扬说:“血统决定下限,家世决定上限。”前者是族姓如何,后者是家世如何,不是一回事。
虽然中古时族制不像后世那样僵苛,但宗族间通财、助丧、聚居等形式都已经出现(但不是固定和普遍的),但像族规、族田这些都还没有,不过有归葬一处的墓田(《太平御览·诙谐三》:“俗呼滹沱河为崔氏墓田”)也非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