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2 / 3)

以他的婚姻完全自己做主,没有人催,没有人管。

毛红一听晚上吴工请吃饭,立刻高兴了起来,笑着说:“那我得去买件裙子穿上,再画个妆。”

“毛红,你最好别化妆,连口红都别涂,吴工喜欢天然美女,最讨厌把脸当画布涂得红红的黑黑的。你本身皮肤挺好的,收拾的干净利索就行了,别弄巧成拙。”晓晓好心提醒,毕竟她还是比毛红更了解吴工。

“那好,听你的,我素面朝天地去。我先回办公室干活了,下班的时候我来找你。”

“我有可能不去,你小惠哥今天晚上有战友到我们家吃饭,我得赶回去帮忙。”

“啊?你刚才不是说吴工请我们俩吃火锅吗?你不去,我一个人怎么去?”

“笨蛋呀,我这不是给你们创造机会吗,我让他下班来接我们,他前脚来,你小惠哥就会后脚到,接我回家,这种情况,只有你一个人去了,多自然的事,一会我就安排。”晓晓说完给了毛红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二姐,你不在,说实话,我还有点害怕吴工,毕竟整件事都是我主动,我有点害怕他瞧不起我。”毛红扭扭捏捏地说。

“怕啥?谁说女孩子就不能主动追男生了,既然吴工主动邀请你吃饭,至少说明一点,他从主观上是愿意接受你的,你就别想那么多,既然自己喜欢,就往上冲,拿下阵地。其实,你不是已经在某方面拿下他了吗,继续努力呀。”晓晓最后的一句话数的哦毛红脸一下红了,她赶紧出门,离开了晓晓的办公室。

晓晓让毛红去问小顾,没想到毛红的问话方式太过直接粗鲁,结果目的没达到。

最早在总厂的时候,小顾和一个叫宋梅的女孩子关系很好,可双方家长都不同意,后来宋梅先到了市里,进了纺织厂工作,很快结婚了。几年前,在大街上,晓晓还碰到过宋梅,据说离婚了,带个三岁男孩。

昨天兰兰说到有女人给小顾打电话的时候,晓晓一下子就想到了宋梅,可现在看来,这个可能性极小。

兰兰能这么快的和小顾和好,就说明两人没有出现感情上的问题。

晓晓笑自己瞎操心,也告诫自己以后兰兰的话少信。

她给吴工回了电话,说下班的时候让吴工来接一下,吴工那边非常高兴。

之后给小惠打了电话,让下了班就过来接她。

快下班的时候,毛红买了件粉红连衣裙,穿上像个洋娃娃,冲进了晓晓办公室,还没开口呢,晓晓就摇了摇头说:‘你赶紧换掉去,你像个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能不能成熟点,吴工喜欢成熟的,他对家庭缺乏安全感,他需要一个有安全感的女性,你还不如穿前面那条小碎花裙子,看上去女人味十足,温柔贤淑的样子,还有点幸福家庭的小主妇的感觉,赶紧去换回来。’

毛红噘着嘴说:“那不白瞎了我这六百块钱,刚买的,偷偷去买的,你还看不上,那我感激怒气换回来吧。”

“看看吊牌还在呢,明天下午给退掉吧,或者换一条紫色的长裙,吴工喜欢紫色。”最后一句晓晓顺口就说出来。那时她刚到吴工手底下工作的时候,吴工办公桌上的笔就是深紫色,茶杯也是深紫色,晓晓刚开始还有点奇怪,后来才知道,吴工偏爱紫色。

“啊?喜欢紫色,都说喜欢紫色的人浪漫。”毛红一脸的幸福。

“我还听说喜欢紫色的人命苦呢。”晓晓跟着说了句。

“现在的社会,再苦能苦到哪里去?吃不起饭还是穿不起衣,最多吃的差点而已。再说吴工已经有了家业了,比一般人强的不是一星半点,这样的男人可以跟我们小惠哥站在一起了,二姐,你说,当初,如果没有我小惠哥追你,你会不会和吴工来电呢?”毛红有点神秘地笑着,看着晓晓问。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