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剧烈晃动的声响,一声接一声。

时快时慢。

期间没有叫声。

那条狗已经快不行了,就算肠子被捅出来了,都没办法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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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铭是第一次实践,没多久就传来他的声音,汇报工作似的,说他做完了。

沈寄掐断半根烟,回笼子里。

陈一铭还在整理衣服,这两天的天气转凉,他是穿了外套来的,拉链拉上去,抵着下巴。

沈寄踩着几个脏纸团,走向身上盖着件衣服的茭白:“还贱吗?”

茭白依旧是趴着的,他的呼吸微弱得像风中残烛,随时都能熄灭,腿在无力地一下一下痉挛,全身都笼罩在血腥味跟栗子花味里面。

沈寄面无表情地看了茭白一会,突然拿掉盖在他身上的衣服。

视野里是他严重撕烂的伤处。

“陈一铭!”沈寄像是发现了忠臣的谋反大业,他勃然大怒,抓起空桶丢过去,“你为什么弄在了外面?”

陈一铭跟董事长对视,第一次搞不清,他到底想要什么答案。

“我想把那件事留给我喜欢的人。”陈一铭说。

沈寄的怒气滞了一瞬,他冷笑:“你连贱狗都上了,还留这份念想,可真不像是跟了我多年的人。”

陈一铭垂下头,他擦着手的纸巾上有血迹。

那血不是他的。

沈寄丢什么脏东西一样丢掉衣服,起身对保镖们招手:“到你们了。”

几个保镖快速上前,围住地上残破不堪的年轻人。他们摁住他渗出一层虚热汗液的湿背,箍上他抽搐的腿。

就在这时,陈一铭接了个电话,脸色一变:“董事长,这地方暴露了!”

沈寄点烟的动作一停,他用自己手机打电话,面部积满了暴风雪雨。下一刻,他砸了手机,俯视被几双手禁锢的茭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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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没有昏多久,他是在沈寄转移藏身地途中醒的,一抹日光洒在他眼皮上面,吻住他一身的伤痛。

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此时正是天亮十分。茭白被一保镖背着,后面的裤子上黏着血,又脏又恶心。他回头看那初日。

努力回头,拼命回头,一直在看。

直到他被放进车里,被打晕,他才闭上了眼帘。

沈寄带的人不多,也不少,都是他的亲信,他的藏身地从宽敞明亮到简陋,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

茭白从这个保镖的背上换到那个保镖背上,他清醒的时候,会看沈寄。

因为这个阶段的沈寄让他有了痛快感,也熟悉。货船上的齐子挚和如今的沈寄何其相似。他们一样是顺风顺水上位,一样的输不起。

这可能是豪门贵族里的普遍现象。

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高人一等,受人追捧,生来便在云端,俯视这个世界。哪怕某天从云端跌下去了,也会找无数个借口来躲避自己的失败。

如果躲避不了,那就全拨到别人头上。

这是不肯面对现实的丧家犬。狗血漫里最常见的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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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了多重干扰屏蔽设备的小黑屋不能再待,丧家犬让陈一铭扔掉茭白的佛牌,他们不停地挪换地方,换了好几个,停在了南城一偏远乡镇的一片烂尾楼里。

茭白躺在潮硬的老木板上面,没人管他,这让他能享受难得的平静。小黑屋安装了多重干扰屏蔽信号的设备,是沈寄精心为他搞出来的,料定绝对安全。

小黑屋的地点能暴露,是因为沈寄带人过去了。

人一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的几率可不就大了呗。

茭白一直不妥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