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咱们这个工地从动工到现在都没出过事儿,肯定是神仙保佑,哎哟,现在说起来我还是觉得神奇。”
有人接他话:“哪儿神奇了,活不还是照样干。”
那人竖起食指摇晃,“嘿嘿”傻笑两声:
“你们还记得我上墙的那回吗?吊车的钢索断了,我从上头摔下来,还以为会死掉,没想到被下头撑起来的篷布接住了。”
徐淮六还记得那回,工地上搭起来的篷布是为了防止水泥开裂,他当时就在篷布下面。
一个人砸下来的重量可不轻,这人刚好砸进他怀里。
还好有篷布减弱惯性,不然徐淮六也得进医院。
“哈哈哈哈,当时要不是徐哥,我直接后脑勺着地,那块布能有多大的承重力,我是被徐哥一个公主抱接住的。”
“从那以后我就发誓,这辈子无论发生什么事,徐哥都是我大哥!徐哥叫我上刀山下火海都行!”
徐淮六倒是没什么表情波动,他举起酒瓶,碰了一下那个人的瓶子。
“噔”一声响。
“兄弟,不说多话。”徐淮六沉声。
“好好好,不说了,好好活着,徐哥,我听说你要去机关大院那边建工厂去了,以后咱们要见到你有难度了。”
从老城区去机关大院,开车都得一个多小时,一来一回差不多三个小时,半天时间就过去了。
他们这些房子买在老城区,人也在老城区干活的人根本没时间过去。
工地上没有假期。
这个工地的活结束了,他们就得立马出发去找下一个招揽工人的工地。
不然挣不到钱养老婆孩子啊,都是生活所迫。
人啊,活着都挺难的各有各的难法。
“有时间回来看你们。”徐淮六说完,仰头闷下一口酒。
一番话说下来,桌子上其他人也吸了吸鼻子,红了眼眶。
“徐哥,我敬你一杯!”
“我也敬你一杯!”
说是杯,其实大家伙用的都是实打实的酒瓶子。
短短几句话功夫,沈文玉看见徐淮六喝完了三瓶啤酒。
毫不夸张,这箱啤酒起码有三分之一都进了徐淮六的肚子。
吃饭的时候他还喝了两杯白酒。
不过他现在目光沉静,看不出来醉没醉。
沈文玉放下筷子,小口啜饮豆奶,一只手悄悄放到桌子下面,握住徐淮六的手,在他手心轻轻刮动两下。
指尖下的皮肤比平时还要热,跟个大型火炉子一样。
徐淮六偏头看过来,沈文玉这才看清,他的眼里浮现出几道红血丝。
沈文玉默了默,放下豆奶,抬眼,纤长的睫毛盖住的浅褐色眼眸展现在众人面前,灯光下,他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
等了两秒,沈文玉用他独特的宁静和缓的嗓音对桌上其他人说:
“我们家徐哥最近太累了,身体受不住,可以劳烦大家伙少敬几杯酒吗?日后还有很多机会见面,可别把今天搞成了告别仪式。”
不等桌上人反应过来,沈文玉接着缓慢道:
“本来今天聚在一起吃饭就是竣工后的庆功宴,大家应该高兴才是。”
一阵沉默过后,桌上的人用力点头,抹去眼角因为激动而溢出的泪水:
“嫂子说得对!咱们今天不该搞这么悲伤,这酒还喝个屁!不喝了,咱们回家陪老婆孩子去!”
旁边的人毫不客气地嘲笑他:
“你喝蒙了吧?你哪来的老婆孩子,陪女朋友才对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沈文玉没管他们在说啥,他被“嫂子”这个称呼雷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