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霜一愣,不解其意,“什……么?”

“在紫竹苑这一天,感觉如何?”

她回过头,正见沈长歌自案桌后步出来,停留在她面前三尺外的地方。临霜头一抬,视线恰好撞进他的眼,脸颊一热又立刻低下了。

“回少爷的话,奴婢觉得很好。”

“那就好。”沈长歌静静道,声线温温冽冽,溪水般好听,“紫竹苑人少事也少,你若是有什么不懂的,或是缺少的,尽管告诉小开,或是来告诉我都可。”

临霜微怔,心道一苑奴婢若有物缺,按规矩都是该告予苑阁掌事的。但转念一思,心想大抵他也不过随口一说,便也恭谨应了,轻道:“是。”

“你的住处在哪里?”沈长歌很快又开了口。

“回少爷,奴婢住在外苑,与知书入画她们住在一处。”

他的眉宇似轻微一蹙,转瞬隐去,顿了片晌,又道:“搬过来。”

“啊?”临霜一愣,一下子扬起了头。

沈长歌凝神望着她,目光灼灼,“我这屋侧还有一空屋,等下,你搬过去,以后你住在那里。”

“……”临霜这一次是真的惊住了,愕了一愕,半天没能说出话。她瞪着眼睛盯了他半天,突然摆手,“不不……少爷,不用的!奴婢在外苑就好!我”

“搬过来。”

清音截断她的话,沈长歌转身回到案后,背着身她无法看见他的表情,听他的言语却似乎丝毫不容置喙。

她一瞬揪住了裙摆,手心里的汗都几乎冒了出来,张了张嘴,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

不知道是该应还是不该应。

临霜其实心知肚明,老夫人与长公主举办此次择选,虽说是为三少爷择选侍读,但暗中其实还隐有他意,加之府中也有传言,便连阿圆也曾无意提及过,这一次依老夫人之意,是有意在为三少爷择选侍读的同时,亦择选一位通房婢女。

临霜年纪虽幼,但在这些事上多少也有一知半解,加上入府已久,更明白通房意味着什么。但在当时,她一心只想避及欺祸,也知晓三少爷一向淡色,所以不曾顾及。而如今,忽听三少爷令她搬过来……

临霜的脸有些红了,心里纠结万分,紧揪着裙摆,脑海冗杂思忖着。

“你在想什么呢?”

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沈长歌似乎猜透了她心中所思,神情虽未变,但心下已忍不住暗笑。他一瞬掩去了脸上隐约浮现的笑容,平平道:“你既身为贴身侍读,哪有宿在外苑的道理?搬过来,平时我若有事唤你,也可方便些。”

“……”临霜的脸一瞬间更加红了,又羞又恼,尴尬地别过头。不敢去看他,语涩了好一会儿,才艰难开口,“可是,我都收拾好了……”

低着头无法看清她的表情,沈长歌的面上飞快掠过一丝笑意,而后隐去,道:“我会让小开找人帮你,你不用动,只需人过去就好。”

似乎没有办法拒绝,临霜长长叹出一口气,终于应了一声,“……是。”

微默了默,沈长歌从案屉中取出了什么,向她召唤,“过来。”

临霜微怔,迟疑地走上前。

一样东西很快递到她面前,是个精致的小瓷瓶,貌似装着药膏。

“这个给你。”

她有些不解,还没等接过,他已经不由分说放在她的手中。

“烫伤易落痕,这个是舒痕膏,以后你每日早辰时和晚入酉后,各涂一次,大抵半月便能消了。”

临霜一愣,很快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前几天,她从紫竹苑跑出去时,撞翻小开的茶所落的烫伤,只是当时她躲闪的快,身上也未落上多少热水,加之烫在臂腕,被衣袖挡着,也便未当做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