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意的。”

“真的?”

“当然,我此处还有他们的长老信物。”洛子归拿出了他临走时问胭脂要的腰牌。

柳春晓查看后,不由双眸发亮。这件事虽然危险,但能作为此事重要的证人在武林上露面,得个好名声,还能得到武林盟的庇护,从此以后再也不用住在这荒芜破落地,说不准......自己以后能在武林盟安家,若能寻得一如意郎君,便再也不用吃这些苦了。

况且,还有这位大汉当保镖,一路护送,想必不会亏待她吧?

想通了这些,柳春晓便道:“若我答应,你可会一路护我前去,视我安危为己任?”

洛子归点头:“这是自然。”

柳春晓又作为难状,道:“我体弱,身上也无甚银钱,路途遥远,怕是难以支撑。”

洛子归:“姑娘不必忧虑,体弱我便为姑娘租一辆马车出行,一路上的花费,也不用姑娘费心。”不就是想花钱嘛,花吧,反正他最后会找于沧笙报销。

听闻洛子归的保证,柳春晓才放下心,素净的面容上方才展露了笑颜。

而后,柳春晓稍作收拾,洛子归便趁这段时间去租了马匹和马车,他怕林墨的人寻到此处,多生是非,当晚便带着这女子出发了。

而后的一路上,他算是彻底被这姑娘治服气了。

先是嫌弃马车颠簸,不舒服,洛子归便弄来厚厚的垫子和褥子铺在里面,给马车来了个豪华大改造;而后又嫌冷,洛子归便又去买了暖炉,还想法子搞到了水月宫的那种无烟的火石,给柳春晓放在马车里使用。到后面,不是要狐裘,就是要汤婆子捂手捂脚,甚至,还要洛子归去给他买女性用品和胭脂水粉!可以说,洛子归伺候未来的老婆都没有这么细心!

当然,一路上的吃穿用度也定是要最好的,不管在哪里,决不在室外解决大号问题,也因此每个晚上是必定要住店的,住店,也要住最好的房间,住不了店,也要洛子归找到人家投宿才行。

就是这样,她还不满意,到后面,俨然把洛子归当成了他的小厮般,颐指气使。

洛子归:“......”看来是他一开始的时候,为了怕这女人害怕他的大汉模样,又想哄着她跟他去作证,太温柔、太好说话了。

他的行程因为柳春晓耽误,直到春天,才出了北地。进了漠城后,洛子归便带着这女人直奔武林盟的办事处,却得知于沧笙早已离开了此地,回了天门宗。他只得认命的继续带着柳春晓紧赶慢赶,两个月之后才赶到了天门宗所在地,锦城。

锦城不愧其名,是一座锦绣华城,其“锦”字既指花团锦簇、衣锦如云,也指各色楼阁颜色别致,错落有致,大气又不失雅观。路上行人以武林人士居多,除了常见的酒肆坊市和店铺,又多了许多武器作坊和演武场,想来因为是天门宗所在地的原因。

洛子归也是第一次来锦城,不由看花了眼,若不是着急办事,他定要好好逛逛这里。

天门宗位于城南的一座山上,山名为华山,只是不是洛子归前世熟知的那一座,但也是巍峨雄伟、壮丽非凡,其高两千多米,蜿蜒数百里,天门宗便位于这华山山腰之处,坐拥整座山峰。

带着柳春晓吭哧吭哧爬了半座山,好不容易到了天门宗,只见其正门牌坊高数十米,向内竟是一眼望不见其楼阁乾坤,深不见底一般,似有阵法。洛子归一边在心里感叹着天门宗的恢弘大气,边向山门守卫言明了找于沧笙一事。最后却无奈发现,于沧笙作为武林盟的少主人,还要负责武林同盟会的前期准备事宜,前几日便已动身出发,前往了瀚海城。因此,二人又生生的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