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别动。”“白墨”反而还嫌弃我在他腿上乱动。我直接白他一眼,他的手正抬起,大大的衣袖又正好挡住了他的手,一束微弱的,在大厅灯光中并不起眼的光正从衣袖中而出,而他的眼睛里,已经再次装上了镜片。
威利斯身上的衣服也是钢牙给他准备的,一件满是锚定的皮背心,把威利斯穿地像是个朋克,又像是一条巨型猎犬。
幸好威利斯的背心也是拉链,他迅速拉开拉链,立刻露出了里面健硕的肌肉,和他的块头一样,他的胸肌很大,但比拳霸营长还是差了许多,可是也能一眼看到他凸起的胸肌上有一个女人亲吻婴儿的纹身。
我看着那个纹身,感受到了他对自己妻子和女儿的爱。
“咳!”身边是欧沧溟的轻咳,我看向他,他沉着脸,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好色的女人的眼神。
“这是我老婆孩子。”威利斯摸上自己的纹身,眼中充满了爱,“这次如果能活着回去,你们就是我和琳达的恩人,你们一定要来我家,我要带你们好好玩一玩。”
我转回脸,随手拿起桌上的气泡酒,一饮而尽:“先别高兴太早,等活着回去再说~~”
身后再无声音。能先把*取出来,但不代表我们就能百分百活下来。欧沧溟和我接下这个任务的时候,心里早已做好了准备,很难相信一个会说出“如果遇到危险,我不会救你们”这种话的人,却在这次愿意和我一起冒险。
第174章 又来个送死的
欧沧溟真的变了,他也变得不再像他,不知道在午夜安静之时,他会不会一个人也在思考他最近的这些变化,并且去计算这些变化对他今后人生的影响呢?
每次在取*的时候,这两分钟就变得格外漫长,身后已经彻底悄无声息,宛如威利斯也屏住了呼吸,好让欧沧溟取地更为顺利。
我喝光了一瓶起泡酒也才用了两秒时间,而我还要继续吃下去,否则这样呆呆坐在欧沧溟的身上会很可疑。我又拿起了一瓶粉色的气泡酒,这颜色让老夫的少女心爆棚,恩,就你了。
“少喝点酒。”他居然在去*的时候还有工夫管我。
我轻轻一笑,撇撇嘴,嘟囔:“起泡酒才多少度数。切。”我喜欢气泡酒是因为它既像鸡尾酒一样拥有美丽的颜色,又同时有着碳酸饮料的口感,我喜欢气泡在口中爆炸的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嘴的泡泡糖。
“不是让你们别轻举妄动?!你们怎么给这个叫威利斯的人取*了?!”正准备喝,耳机里响起了伦海气郁的话音,“他靠得住吗!就算他是美国特遣队员,他也成了猎物,他也会为了活下去而不择手段的!”
“切。”我直接一个白眼,喝自己的气泡酒。
“组长!查了,威利斯的确是美国特遣队员,在三天前失踪,威利斯说的一切都属实。”
“但也不能确定她现在能够信任!”
“别说了,老太婆现在明显不会再听天堡任何命令了。”倒是擎天终于看了出来,带着一分郁闷的语气,“我太了解她了。”
“哼,果然什么样的师傅带什么样的徒弟~~~”伦海阴阳怪气地指责擎天带坏了我,因为擎天的狂傲,和拳霸营长的“偏爱”,让他无论在外面还是在营里都是我行我素。
“你少TM在那儿指桑骂槐。但我觉得不正常的是欧沧溟你今天怎么也这么反常?!”擎天对欧沧溟发出了质问,他这个质问更多的是因为欧沧溟对我的放任。
欧沧溟没有回话,因为他正忙着,于是,我来回,我对着酒瓶的口子低喝:“都TM给老娘闭嘴!”说完,我喝酒。
“是!”突然,又是威利斯本能地回了一声,我忍不住笑出声。倒是耳机里,一片安静。
“伦海队长,队长现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