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害你延毕了。”迟朔说。
“是啊,难为你还记得以前把我毕设给炖了的事情。”陆存野说:“还好我的博士毕设在实验室里,你炖不掉。”
“什么毕设,种了菜还是养了鸡?”
“嗯,以后你就知道了。”陆存野卖关子没卖多久,很快就忍不住自己透露出来:“好吧,偷偷告诉你,我培育出了一个新品种的花,特别漂亮。”
他拉长了最后两个字的音调,露出少年人特有的得意样子说:“和你很像。”
看到迟朔不信任的脸,陆存野坐到迟朔旁边,握住迟朔的手:“它的颜色是金黄色的,花瓣是丝状,它能适应各种极端天气,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
“它还是极少数能在潮湿沼泽地里生长的花。”陆存野说这句时,一直看着迟朔的侧脸。
“别人朝你扔烂泥巴,你用它种金莲花。”迟朔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这是很多年前,在伊甸岛之前,你跟我说的一句话。”
“是啊,你那时候不相信我,把我当成纨绔富二代,甚至本能地害怕我。”陆存野笑得很灿烂:“你看,你现在还不是被我拐跑了。”
“是我把你拐跑了才对。”迟朔也笑了,虽然弧度不易察觉:“陆景要是知道我拐跑了他的儿子,可不会放过我。”
“养子,养子!”陆存野每次都要跳脚强调这一点,可偏生迟朔就是不说养子两个字,像是在故意逗他。
“你别把他们想得太手眼通天,又不是CIA或者海豹突击队,等我们过了境,全世界任凭我们去哪里,麦克斯那混蛋找不到,陆景更找不到。”陆存野不由分说地拉起迟朔,背起比人高的行李包,朝船的方向一指:“出发!”
***
阴暗的房间里,潘卉被吊在横梁下,只有脚尖能勉强着地,她的头垂下去,本来完好的衣服破损不堪,身上印着斑斑血迹。
三号把鞭子重新浸入盐水里,鲜血在盐水缸里晕染开,一瞬间仿若大团大团锦簇的血红牡丹,将盐水染成暗红。
“放她下来吧。”麦克斯走进房间,手杖点在地上。
“可她还是不说迟朔那贱东西在哪里!”三号压抑着怒火对麦克斯说,他对自己的刑讯手段一向自信,撬不开迟朔的嘴也就罢了,反正那是个傻的,如今竟连一个弱不禁风的小丫头他都审讯不出来有用的信息,简直是对他的嘲讽。
“都到了这份上,你打死她,她也不会说的。”麦克斯深沉地望向被吊着的女孩,这一次他的眼神和以往任何一次看向潘卉的眼神都不同,他甚至怀疑自己从未看清过这个女孩,他一直认为,这是个眼里只有自己的精致利己者,这世上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成不了大事,也极少吃亏,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强,往往能活得很好。也就是迟朔的反面。
这一次,他却在潘卉的身上看出了迟朔的影子,为什么,这明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他们不可能结盟,只会永远地背叛和被背叛。
“为什么?”他走近被吊者的身前,问了出来:“你明明可以告诉我,你不会吃亏,还能继续从中获利,你对迟朔没有感情,不是吗?”
闻言潘卉缓慢地抬头,吐出一口血沫,扯起嘴角嘲讽的弧度,“……是,我对迟朔没有感情,他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那么,你为什么宁愿受刑都要保他?”麦克斯说:“别跟我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什么一起把诅咒的世界烧成灰,太可笑了,迟朔可能会信,我不会信,你是不择手段也要自己活下去的人。”
潘卉笑了起来,她笑着流下了泪,泪水混进嘴角的血里,同时品尝到咸味和铁锈味道:“迟朔的命是桃姐给的,你没有权利拿走桃姐给他的命。”
麦克斯握在手杖上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