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了。”隋陆说。
不等陈津南问,他十分自觉地汇报:“穿的是你最喜欢的那件牛仔外套。”
“啊,那个不是我最喜欢的,”陈津南靠在床头,膝盖折起来,用双臂环抱住,“我最喜欢你把高领毛衣穿在白衬衫里面,特好看,像……像香港电影明星,《甜蜜蜜》里的黎明。”
陈津南对隋陆的穿衣打扮有自己的一套审美逻辑,且每天都在变,隋陆知道这一点,因此听他说什么都不惊讶,只是笑。
被子从肩膀上滑下来了,怎么裹紧都觉得不暖和,陈津南嘟囔道:“我好想你啊……好想现在就看到你。”
隋陆哄他:“乖乖的,下周二我就回去了。”
这是两人自重逢以来,第一次分开这么久,别说陈津南,就连隋陆都很是不适应。
隋陆这次是去D市出差,他读大学的城市。
这座南方城市有着和北京不同的繁华,更和缓,也更自由和开放。在他十七岁的计划里,他应该和陈津南一同来到这里读书,毕业后就在这里定居,再把奶奶接过来。
然而,这些计划都没能实现。
电话粥照例煲到很晚才结束,挂断电话后,隋陆没有急着回房间,而是披着外套,在天台上吹了一会儿风。
十二楼视野广阔,能将繁华的市中心尽收眼底。已是深夜,这座城市仍没有歇业,霓虹点点,映在写字楼的玻璃幕墙上,不时流动变幻,形成一幅模糊的抽象画。
D市无疑是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快车道,他不少同学都在毕业后投身其中,他有想过离开北京的出路,第一选择便是回到这里发展。
但现在还为时尚早。
未来的每一步,方向和步调,他都要和陈津南一起商量,以他们不分开为前提,从长计议。
此外,处理同家中的关系仍是道难题。
陆家培养他这么多年,于情于理,他都不能仅凭个人意愿,一刀切式地做决定,但同样,他也不可能用一辈子,只听从安排,完成家里对他的要求。
他也有想要的人,想走的路,想过的生活。
隋陆之前用的那款诺基亚翻盖机终于在上个月报废了,新换的手机是单位给配的,有拍照功能,价格昂贵。但他没怎么拍过照,毕竟手机主要还是用来和人联络,拍照功能有些多余了,效果也不好。
今晚不知怎么,他忽然想拍一张照片,来实现陈津南“想现在就看到你”的愿望。
他拿着手机,镜头面向自己,不大熟练地调整角度,手机链一下下拂在手背上。还是旧手机上那条,他戴了五年了,以后也会一直戴着,样子是个铃铛,但里头不会响,具体是什么东西,只有他自己知道。
试着拍了两张,效果竟意外地好。
手机像素低,拍出来的背景虚化严重,但因为是霓虹,反倒有种别样的质感,类似于老胶片。
隋陆站在天台的栏杆前,单边耳朵上还挂着耳机,远处的柔光照亮他的面容,轮廓稍稍同背景模糊交融,削弱了锋利感,于是整张照片都聚焦在他柔和的眼神中。
只看向一个人的眼神。
这张照片中,唯一不能接受的是,风把他的头发吹乱了,不怎么好看。
……但也勉强能看。
隋陆迟疑着,手指在删除键上停留两秒,还是没按下去。
接着,他退出相机,编辑彩信:
- [照片] 我也想你,南南。
隋陆每个月的话费套餐里包含100条短信,超出数量的一毛钱一条,而彩信两块钱一条,是单独收费的,因此刚发送成功,他就收到了运营商的扣费通知。
这是他第一次发彩信,不确定陈津南那边收到的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