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擅这种大开大合的兵器,她的手是救命的手,刀枪这样的重武器用惯了, 会在摸脉和施针时把握不住力道和轻重。

她擅长的是短刀匕首。

不过,杀人诛心。

孙校尉一开始是想用他擅长的长枪, 会改为奔射是“迫不得已”, 在他的心里许是一直在想,若是用枪,他绝不会输,他只是输在了他不擅长的奔射。

赢当然要赢得漂亮。

赢在实力。也赢在攻心。

“世子爷,粮草已经全部卸下,清点无误。”

一个小将过来抱拳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