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量和其他人不同。
他看着她,是以一种纯粹的好奇,像是在故族时,孩童第一次看到河底的游鱼,想要触碰,却因为顾及水面的倒影而迟迟没有付诸实际一般。
虽然让阿莫斯感到有些不适,但并不叫人讨厌,考虑到此时夜深人静,阿莫斯干脆直接问了出来。
“阿莫斯大人,您叫我‘菲恩’就行。”
小孩歪歪头,笑道:
“我在看您,在侍从训练营翻看骑士团的历史记述的时候,我看到有记载说,您是十三年前跟随迭卡拉庇安进入蒙德城,入城一年就成为了正式骑士,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攒够功勋,成为骑士队长,又在一年半后依靠击杀雪原象的上等功勋成为副团长。”
“到现在为止,阿莫斯大人担任骑士团的副团长也该已经快十年了,可是阿莫斯大人看起来也就比我的姐姐稍微大一些。”
菲恩·劳伦斯的姐姐?
阿莫斯从记忆中翻出对梵尼拉睿·劳伦斯的记忆,在查看菲恩·劳伦斯的相关情报之时,阿莫斯看到了那位少女的资料,知道她才13岁左右,还是个年幼的孩子。
男孩对她看上去十分“年轻”的赞叹,让阿莫斯有些茫然,很意外菲恩看着她是因为一个如此简单的理由,只能干巴巴道:
“谢谢,这或许是因为我并非普通人类的原因吧。而且还有神赐之石的加持,只要不刻意损耗生命力,我的外形就会维持在身体机能最好的时间段上。”
非人血脉的存在,也是蒙德城的贵族们歧视她的原因之一,虽然阿莫斯觉得他们是吃不到葡萄觉得葡萄酸。
但不可否认,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像故族尚未灭亡之时,她的族人们也很提防地中之盐附近的人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