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还连着筋的会痛呵。
若不是当年的叶家,我很有可能已经死在了谢家。
心中顿起一阵荒凉无力,我替孩子擦拭头发的手,终是停止下来。愤恨自己,为什么一旦对上了他叶家的人,就会变得如此无能的废材?难道是因我,还没有还过一些恩。
可他们,又会看上我什么。如果看得上的话,只管拿去就好。
我什么都可以给他们,只求可以在他们面前,挺直自己的腰杆。
最后,孩子还是自己整理好了自己。他看上去蔫蔫的,我也有些蔫蔫的。
离开的时候,马场的管理者一路笑着陪送。外边的车早就在等候,有两个戴着墨镜的男人迅速的走位过来,将我们一路护着的拉开了车门。待坐定后,又关上车门的消失无踪了。
有钱的人,还真会玩。起码,他们永远不会为停车位发愁。
不像我与娟姐那些年在外奔走时,总会为寻找停车位而暴躁。
“都爆炸吧,全都爆炸吧。肯定有一天,汽车会让这地球爆炸!”她总是这么恨恨的溃败,然后又憋回满肚子怨气,跟着重新耐着性子的继续寻找停车位。
所以人生在世一场,谁还没有个难处的。忍一忍放一放,这一波不快总会过去的。
吃饭的地方,是一间会所。我这样的土鳖,从没来过这样的地界。而且包间也大的离谱,一个圆圆的大桌。叶钦与叶斐坐在那头,我跟孩子坐在这头。两相对望着,却无半点的言语。
沉默中,制服笔挺的侍者们,端着一盘盘的菜色上桌。其中最惹眼的,是一只大大的螃蟹。
我爱吃螃蟹,从小就爱。而且吃法怪异,连着壳子一起嚼烂的咽下去。
叶家的餐桌礼仪,是非常严谨的。例如添多一碗饭,绝对不能说成是要饭。
还记得一年的饭桌上,我还没吃饱,朝一旁候着的阿姨低喊:“要饭。”
叶家女佛忙举目过来,“安安,不可以说要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