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 / 2)

话音刚落,男人抬眼开口,“喜欢。”

薄薄的嘴唇弯起克制弧度,浅色瞳孔中印出两个小小的她,再无其他。

盛娇颐没再说话,眉眼弯弯的缩回他怀中。远远看着窗外一株无花果树,新芽葱郁,看着极好,不禁感慨,“看来今年能结不少果子。”

她最喜欢无花果,可惜这东西时节短,吃不上几时。

男人胸膛贴她后背,一说话便微微震动。他将她拢得更紧些,说,“等结果了给你送去。”

“不要,”她拒绝的干脆,转过头来看着男人笑,“我来这和大哥一起吃。”

陆英时瞧她半晌,琉璃眼珠中太多情绪涌动,盛娇颐辨不清,只怕他自己也说不明白。

“嗯,一起。”

他低头嗅她头发味道,香香甜甜味道,既像花也像果。

***********************

小宝贝们下一个想看谁的呀(PS.知秋也有哦)

番外如风似梦 (2800+) < 无欲则娇(民国 NP)(春眠药水)|PO18脸红心跳来源网址: /books/682330/articles/8043980

番外如风似梦 (2800+)

她这一生,心上有四个人,阿爸大哥自不必说,另外两个,说来也玄,竟是同一时间出现,天注定一般。

一个是苍白古怪的少年,她太骄傲了,没能说出口;还有一个,是眼波流转的女孩,她……说不清。

世上情情爱爱,当真只分亲、友、爱三种吗?

那她对她,又是什么?

多少年过去了,只要一想便能清晰忆起,那一日她挽自己手,笑眯眯说,“因为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呀”。

那样自在,那样甜蜜。

车子骤然停下来,春生转头看过来,“小姐,到了。”

徐知秋陷在回忆中,稍作停顿才回神,看着眼前清隽却稚嫩的脸庞,飒爽的杏仁眼染上些许无奈,“春生,我说过,不要再叫我小姐。”

有了市长遗孀这个身份,做起事来着实便利许多。她本就不是能安于一方小小天地的人,五年前大哥搞那劳什子革命去了,偌大的徐家便落在她身上。有了穆市长的前车之鉴,阿爸本想叫她招个上门女婿撑门面,她好不容易得了自由,可不愿再被人束手束脚,因此与阿爸定下三年之约,若能将徐家上下打理好,便不急着招女婿。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竟会做得这样好,不止守家,甚至拉着娇颐一起办了自己的纺织厂。

曾经她是徐小姐、徐二、阿秋,现在,人人见她都要喊上一声“徐老板”。

哦,除了娇颐,她依旧喊她知秋,还有……春生,这个南洋一个远到她压根对不上号的落魄亲戚送来投靠的少年,不知为何,偏要叫她小姐,说过多少次也不改口。

“你再这样,就不必跟着我了,去新杰吧。”

新杰是她去年刚投的采矿公司,位于上海与南京之间的偏僻乡镇。

少年抿唇不吭声,一双眼睛依旧定定落在她身上,不知是较劲还是服软。

这种倔脾气,什么时候才能独当一面。

罢了罢了,他才十七岁,以后有的是时间,自己十七岁时……哎,不提也罢。

徐知秋默默叹气,没再理会,开门走下车去。

咖啡厅内,盛娇颐正坐在靠窗位置,远远捕捉好友身影,笑着冲她招手。

知秋的短发更利落了,一丝不苟别在耳后,身上穿着新奇又时髦的西式套装,据说叫吸烟装,最近在新式女性中十分流行,既有男子飒爽,又不失女子线条。不是盛娇颐偏袒,知秋确实是她所见中穿得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