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罚款和拘留教育,可你至于自杀嘛,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离奇的地方还在于自杀的方式,竟是咬断衣服拉链上的拉头,用其割断颈部动脉,失血过多器官衰竭死亡。
衣服拉链上的拉头能杀人?
当然能,被咬断的金属拉头,虽说锋利程度比不上刀具,但想要切开脖颈上柔嫩皮肤,还是能轻易做到的。
事情闹得很大,人死了不说,还是在警所内自杀。
然而还有更致命的。
死者在死前,蘸着自已的血,在墙上写下三个大字。
我冤枉!
案子报到上边,市警局一把手立刻就拍了桌子,要求对此案彻查,不管涉及到谁,一律严惩。
真要追究下来,负责此案的警所队长和看管的警员,扒了身上这层皮都是轻的......
警所队长大呼倒霉,死者接二连三报假警,警告无效后,他这才将死者带回警所,回到警所后发现死者有自残迹象,又将其关到小黑屋进行冷静。
之后,队长再次接到报案,立刻招呼警员跟他去出警。
回来后准备去小黑屋提人,想问清情况后,严重警告一下就将人放了。
结果......人在小黑屋自杀了!
这下整个警所都炸了,所有人在得知情况后,都傻在当场。
张敬强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打报告保人,请求在查清案情后,再对队长及看管警员下处罚结果。
法医过来检测过,确定死者是自杀,墙上血字也确实是死者所写。
既然是自杀,死前又亲手写下三个血字,那么很有可能死者的确是被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