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闲庭差点被噎死,猛拍自己的前胸,甚至反手开始拍起自己的后背,无济于事。家里的水都刚烧开,他的嘴再刀枪不入也喝不下去,只能钻进厨房狼狈的喝一捧自来水。
这不就两句话的事?在厨房待了快半个小时才出来。
宋闲庭真的不懂了。
转头看见司渊站在厨房门口,宋闲庭撩了把额发,手随意举着打了个招呼。
只见司渊的表情难得有些犹豫,开口道:“哥,以后还是少喝点自来水吧,要是长虫了挺麻烦的。”
他顿了顿:“你应该没什么生水癖吧。”
宋闲庭:(石化)
好像每一次都能被司渊撞见他喝自来水的场景。
他这个人只是比较松弛什么水都喝,但是真的没有生水癖啊。
次日,他们一行人起了个大早出发去乌山。
宋时秋还喊上了司昀和沈清远。
据宋时秋所说,沈清远的性格和他非常像,他们两个绝对能玩到一起。
宋闲庭真的信了,他们之前在一起打麻将的时候都没好好聊过天呢。
抱着对交新朋友的期待,宋闲庭兴奋的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两个硕大的黑眼圈,背着他准备了一晚上的行李上山。
这是他第一百次唾弃自己做出爬山这个决定。
前方,沈清远背着包和司昀正在吵架,不对,更加准确的是在打情骂俏。
后方,司渊背着包牵着宋时秋的手,慢慢的和他看路边的风景,时不时举着相机拍一下。
不知道是在拍人还是在拍风景。
他们很统一的都穿着情侣装。
而他,这个硕大的电灯泡,穿着一件白色T恤,上面印着“乌山欢迎您”几个大字。身上背着一个比他头还要高些的登山包,手里拄着一根被商贩骗了花二百五十块买的拐杖。
准确来说是黑心商贩随便从地上捡的树落下的枝条,上面都还有被虫子咬过的痕迹。
太苦了。
他为什么要犯贱来做电灯泡。
为什么他没对自己这弱了吧唧的体力有点逼数。
他真贱。
忽然,他的眼睛被亮光闪了一下,下意识眯了眯,等看清楚来人后,抬腿就往山下跑。
“小秋快挡我一下。”宋时秋正在看司渊给他拍的照片呢,忽然宋闲庭钻到他身后,非常窝囊的抓着他的衣服,将整齐的衣服抓出几条褶皱。
宋时秋:?
“哥,你这背着这么大东西我挡不住啊。”
“那弟媳来。”宋闲庭说着就要往司渊后面钻,还没开始抓他衣服,就被冷冷扫过。
伸手帮宋时秋摸了摸弄皱的衣服。
宋闲庭一哆嗦,直接抱头蹲在地上。
“滚上去,滚上去……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宋闲庭?”
一道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带有点疑问,宋闲庭闭着眼睛换了个方向继续蹲着。
宋时秋想去看看是谁能让宋闲庭达到恐惧边缘,抬眼看去,差点被闪瞎眼睛。
那人染着一头银发,耳朵上挂了一堆闪光的吊坠,妆容精致,身上穿的黑色外套也铺了闪粉,脖子上指头上挂着统一品牌的项链和戒指。
宋时秋有一瞬间怀疑自己爬的不是山,是打歌舞台,面前是光芒四射的爱豆。
好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那人又说:“别躲着我了,小心我把那件事情说出去。”
宋闲庭蹭的一下站起来,捂住他的嘴:“不许说!”
“那我们来拍张合照吧。”宋闲庭还没反应过来,打着光的手机就举了过来,“三二一,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