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看看已经有很长树龄的樱花树的树冠,为那连绵一片的粉色感到讶异不已。为什么单个是白色的樱花连成一片就成粉色的了呢?

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有的疑惑。

【郑心雨――】

【?――啊!!】

【――……本大爷叫你别往前走……】

那你就早说啊!

早就知道走路的时候发呆不好的我就算跌倒了这么一次下一次也铁定会忘,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会怨恨把我绊倒的东西。管你是小石子铁棍还是我自己左脚绊倒了右脚,总之我是不会放过的!

我挣扎了几下爬起来,正要看究竟是什么不长眼的东西胆敢摊在路上让我上牙撞到下牙,却在揉下巴和重创的膝盖的时候,看见了一双球鞋。一双尺码比我大很多的男生的球鞋。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咱妈拖我去看病……治鼻炎……本来以为一个上午就好,结果因为各种原因到杭州野生动物园去玩了……晚上九点才回家……不更新真的不是我的错,今天虽然只更了一章……但是我会尽量熬夜的!最近我妈逼迫我在十点之前必须睡,我好可怜啊……还有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本作者的取名的自由度是越来越高了耶,本来是因为偶然一次被四大名著那八字排排的章节题目刺激到才想到要这么写的,结果后来跳不出这个坑,好几次灵光一闪想到题目,结果是七个字的就自动忽略了……哦,对了,下章小绵羊惊现,这应该都在大家的预期之内吧?

☆、罪魁祸首绵羊一只

球鞋,是世界上奔跑起来最舒服的鞋类,可以称作是鞋类之王。

但是我的研究对象绝对不是套在那只绊倒我的脚上的球鞋,而是那只绊倒我的脚……不不不,应该说是那只绊倒我的脚的主人。

但是当我阻止了忍足扶起我的意图,顺着那只脚,那条腿向上看的时候,我就再也生不起报复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