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他太狂妄,事情做得太绝,不给人留后路,迟早事极必反。

“你跟他不是朋友吗?”

明朝笑了笑,那丝笑里夹杂着没刻意隐藏的嘲讽:“他自己不怕死。”

“如果是你会选择跟他这样随时都会反咬你一口的人交朋友吗?劝你最好别跟他沾上什么关系。”

应季雨从办公室出来时还在想明朝的话,出了会儿神儿,被旁边杨倩玲叫了一声,才站起身跟她一起出外勤。

下楼时还问她周末有没有时间,去她新家暖房。

“当然有!没有也要有!周六还是周天?周六我要回家一趟。”

“那就周天。”

原本明珠也要来的,临时有场米兰时装秀,只送了礼物给她,说等她回来再一起吃饭。

她平常挺忙,工作远比应季雨拼,作为老板,承担的重量比她这种小员工要多。

周六一大早应季雨就被室友说话的声响吵醒了。

迷迷糊糊睁开眼,才七点。

光线映照在遮光性不是很强的窗帘上,清晨的空气沁人心脾。

她眯着眼抓着手机打着哈欠,点开工作群,一边坐起身去洗漱。

门外是室友跟朋友说话的声响的,她跟这个朋友似乎是大学室友,偶尔会睡在一起彻夜谈心。

应季雨换上了衣服准备下楼去吃早餐。

刚换了件皮衣外套,里面穿着件白色连衣裙,蕾丝的花边搭配简单。

听到室友敲了敲门。

应季雨打开房门,室友就指了指门外:“是有人找你吗?”

他站在正门口,手随意插在冲锋衣的口袋里,本就有一米九的梁宗铭颀高落拓地站在那,差不多跟门一样高,进来都需要弯下腰,听到门响抬起眼,一副不正经的懒散模样。

抬眼的瞬间,眼睛笔直看向应季雨,眉梢上挑,整个人透着股不羁的痞帅。

“把我拉黑了?”

她盯着人看了一秒,本来没什么情绪的眼睛瞬间变得淡漠。

转身进了房间拿手机,又听到室友的朋友夹着嗓子娇滴滴跟他说话。

“你是她男朋友?”

“不是。”声调都变得低了好几个度,仿佛眼里看不到别人。

“哦,那冒昧问一下,你有女朋友吗?”

“看不出来吗?喜欢她。”

此时应季雨从卧室出来,径直侧身从他旁边出了门,没抬头看一眼,进了电梯间摁了一楼。

梁宗铭步伐不急不缓跟在她身后,进了电梯,目光落在她肩头,衣服是比较宽松的款式,本就纤细的身材就显得格外瘦弱。

他微沉下肩,手指试图去抓她的手,指腹接触到她皮肤的纹理,像是一小串电流击打着指尖,一寸寸擦着她的手心,整个包裹住。

意料之外,应季雨没有丝毫挣脱的意思。

她手指并不滑嫩,手心里带着一些薄茧,指骨很细,手掌不大,有些凉。

目光盯着她手腕处的表,梁宗铭忽然在想那个被洗掉的纹身。

当时看到纹身的那一瞬间,梁宗铭一瞬间分不明,他分不清她是叛逆期心血来潮,还是真的想要喜欢到觉得刻在身上一辈子都没关系。

那时的梁宗铭并不觉得是自己单方面的想法。

应季雨也想过断联不再聊天,毕竟那时他去店里买烟,佯装路人跟她要联系方式,她带着略显爱慕的眼神朝他递了手机。

她分明是分得清的,分的清网络跟现实,知道自己的现实更重要。

那句见面,梁宗铭都觉得没什么含义,只是一个句号,有没有无所谓。

可此时她洗得那么干净,宁可留下很明显的伤疤都要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