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著作权的维权之路这么艰难,我昨天查阅了相关案例,发现不止是普通作者,很多知名作者的权益也没有得到真正公平的结果。”而这种困境,在别的行业不太可能明目张胆到这种程度。
“因为著作权的案子,往往时间战线拉得很长,对作者的经济压力也很大,并且,举证相对来说比较困难。”柏佑安解释道,“《著作权》中有一个二分法原则,即,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也就是说,《著作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1]。”
桑晚榆点头道:“明白。”
毕竟,思想垄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如果思想垄断,那么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通的完成之路也会变得阻力重重。
换句话说,一个故事要想做到百分百原创是不可能的事情,每一种表达,都一定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由作者所处的时代和所拥有的认知构筑而成。
但正因为如此,表达的原创性,才更需要保护。
观察生活将它内化为自己笔下的故事与观看别人故事将它内化为自己笔下的故事,是两码事。
同样,标注了来源的借鉴、引用与抄袭、融梗,也是两码事。
“另外,我还想问一下,”桑晚榆问道,“您觉得此次案件的胜率大概有多少?”
“我只能说,任何案件都有败诉的可能。”
“调色盘硬到这种程度,依然有可能告不赢是吗?”
“是的,并且,在法庭上,调色盘只能作为辅助材料,不能作为主要证据。”
他话音刚落,会议室传来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