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准备好了!”苏好眠举手邀功,露出一副小得意的表情,“帷帽、帐篷这些我都按照清单准备好了,保证万无一失!”

“真棒。”姜逸之点头,“那我先走一步,你们去入沙漠那边的道口等我就好。”

亭内,沈朝云正借着地势俯瞰繁荣的格朗城,她今穿着藏蓝色碎花的袄裙,长发用两根银簪束起,面容温和,像是个寻常人家的温顺姑娘。

姜逸之翻身下马,一边拍身上的土灰,一边朝亭内走去:“等久了?”

“我在这里赏春景,不觉得时间过去了许久。”沈朝云回过头来,眉眼弯弯,像是初春消融的池水,“格朗城内眼线众多,我们是翻了脸的关系,便只能在此相送了。”

姜逸之走到沈朝云的身边,与她并肩俯瞰沐浴在和煦晨光之中的格朗城,这座城还未完全苏醒,显得宁静祥和。

但她们都知道,这祥和下面是怎样的暗潮汹涌,这里的人又过着什么样身不由已的生活。

“我之前本来是想劝你离开此地的。”姜逸之颇为感慨,山顶上风大,让她不由自主地吸了吸鼻子,“只是后面看你这样图谋得当,又觉得你在这里,说不定也会有自已的一番天地。”

沈朝云笑道:“离开此地?道长可是要劝我去修道吗?”

姜逸之摇了摇头:“你欲求太重,不适合修道,我说的,是我之前认识的人,感觉你们应该会聊得来。”

“聊得来,未必就能做朋友,姜道长,一山容不得二虎。”沈朝云意味深长地说道,“若是两个都是有主见且气的,恐怕后终有一天会反目成仇。”

所以,目前沈朝云还没有结交什么知心朋友的打算,她能和姜逸之心平气和的交好,不过是因为二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罢了。

姜逸之看着沈朝云的眼睛,越发觉得自已之前的担忧属实是多余。

对方眼神之中有千沟万壑,像沈朝云这样识时务懂进退的人,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有能力搅弄风云的。

“况且,姜道长,我知道你的意思。”沈朝云目光深沉,看向格朗城,“若是我的谋略不用在与这些豺狼虎豹搏斗,用在民生上,恐怕会造福更多的人。”

“但,姜道长……这是我的家乡,我在此处出生、长大、工作,我是格朗人,我的身体里,流淌着的是格朗的血液,格朗对于我的意义,超过这世上其他任何一个地方。”

“这格朗城早就从里面烂透了,但总要有人站出来,为了格朗城,为了格朗人,勇敢地去会会豺狼,给其他人拼杀出一条活路。”

说到这里,沈朝云嘴角扬起释然地笑容,她看向姜逸之,目光之中是对这座城的无限眷恋:“姜道长,我明知格朗城是如此也无法割舍它,无法眼睁睁地看它最后变成一片废墟,所以……姜道长的心意,我心领了。”

有人要逃离,也有人要战斗。

这是故土,不是什么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