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几句缓缓的民谣,莫冰听出来了,是新专辑的主打歌,一首爱情民谣,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写爱情的歌,很有触动感。
最后微微沙哑的嗓子,在夜里,格外动人。
只是,她只唱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问时瑾:“好听吗?”眨巴着眼睛,像个等待夸赞的小孩子。
时瑾浅浅地笑:“好听。”
她眼睛弯弯,像天边星辰环绕的新月,专注地看着时瑾,问他:“时瑾,你明天也当我粉丝好吗?”
“好。”
“你以后天天都要当我粉丝。”
“嗯。”
姜九笙开心地哼了几句调,满足地说:“那我天天给你粉丝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别开心:“那手给我摸。”
时瑾用一只手抱着她,递上另一只手。
她一把抱住,亲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脸埋进去,可劲儿蹭蹭:“我最最最喜欢你的手了。”
第71章 一起睡(三四更合并)
她一把抱住,亲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脸埋进去,可劲儿蹭蹭:“我最最最喜欢你的手了。”
这算耍流氓吗?
傻愣在后面的莫冰:“……”
时医生是姜九笙的粉丝?
前不久姜九笙还问过粉丝管理来着……等等,姜九笙这是真被时瑾勾去了魂?半天才回过神来,莫冰赶紧跟上去。
“时医生,让我来吧。”毕竟还只是邻居,莫冰觉得这样麻烦人家不妥,何况,男女终归有别。
只是不待时瑾回应,趴在时瑾胸口的姜九笙抬起头,凉嗖嗖地看了莫冰一眼,冷漠脸,直截了当:“不要你,要时瑾。”
莫冰已经不想跟醉鬼说话了,和小乔跟在后面,看着前面二人的背影,不知为何,莫冰总觉得时瑾看姜九笙的目光,太痴迷了。
姜九笙整个人都挂在时瑾身上,还不安分地一直动来动去,她抱着时瑾的脖子仰头看他。
她问:“时瑾,我重不重?”
时瑾说:“很轻。”语气耐心又温柔。
姜九笙眨巴眼,一脸期待:“那你背我好不好?”
他失笑:“好。”
她满足地一直晃他的手。
时瑾扶着她的腰,有往来的路人,他便将她的卫衣往下拉了拉,遮住那截露出来的小蛮腰,边蹲下去。
她趴到他背上,欢喜地哼着曲儿。
时瑾是个绅士,手安安静静地托着姜九笙的膝盖,即便看起来亲密无间,却仍是不忘该有的礼仪,反倒是姜九笙,又搂又抱,蹭来扭去的。莫冰庆幸这里是高档小区,居住的多是有头有脸的人,不至于八卦,不然,她家艺人这蠢萌样还不分分钟崩人设。
到了电梯里。
姜九笙突然问:“时瑾,它是谁啊。”她指地上的板寸狗子。
时瑾说:“是博美。”
姜博美立马跑到爸爸脚边去,抖抖毛,试图让妈妈认出它,可它妈妈是怎么说的
“它好丑。”
姜博美:“……”
一万点暴击!
妈妈,你不记得当初是谁给狗子剪的板寸吗?你不记得是谁摸着狗子的板寸毛夸狗子可爱到爆了?你不记得你说要永远给狗子买进口狗粮了吗?
姜博美仰天长啸:“嗷呜”
姜九笙埋头在时瑾脖颈里蹭,嘟囔:“吵。”
时瑾凉凉一瞥:“姜博美。”
狗子立马闭嘴了,耷拉着耳朵,可怜兮兮。
莫冰和小乔面面相觑,都很不自在,觉得有点多余。
莫冰不由得看了时瑾一眼,轮廓温柔得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