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能跟你在一起,对我来说就是莫大的幸福了。”
她望着他,那双泪眸里满溢出认真。
“你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用异样的目光看待我,而是愿意真心待我,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恩宠了。我知道,我的脸有道疤,等同于毁了容貌,再加上我的腿,你没有嫌弃我,我很高兴,真的!我曾经在想,这样不堪的我又怎么能配得上你呢?我在你面前,从来都是很自卑的。”
她垂下眼,看着自己的腿,她的腿,从此往后就只能这样子了,她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人想要她的。
试问,有谁会爱一个毁了容又瘸了腿的女人?就算是再怎么年轻,到底,还是入不了眼的。
偏生,傅明辉却让她留在了身边。
这对她来说,犹如是天神降临,她万般庆幸。
傅明辉最心疼她的就是这一点。
他在她的旁边坐了下来,抚开她脸前用以遮挡的头发,看着那道疤。
她如惊鸷般想要扭过头不让他看,他却没让她躲避。
那双看着她的眼,满带着怜惜。
“蕊儿,我从来哦度没有嫌弃过你,我反倒是觉得你很勇敢。我知道,你的脸还有你的腿,都是在救你妹妹的时候变成现在这样子的,这是你勇敢的证据。你既善良又勇敢,又怎么可能会有人舍得嫌弃你?我倒是时常在想,跟了我,你是委屈了。”
她立马摇头。
“不,我是心甘情愿留在你的身边的!我不求名分,不求其他的东西。明辉,我爱你,我想在你身边跟你在一起,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无论要我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说着,她投进了他的怀抱,紧紧地将他抱住。
傅明辉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这样的女人,几乎是每个男人心目中望而不及的白玫瑰,但凡是正常点的男人,都舍不得不要。况且,叶问蕊是极为优秀的,除去那样貌和腿,她的性子温柔体贴,很多时候无须他说出口,她就能知道他的心中所想,不吵不闹,只专心地看着他一个人,从来不曾有二心。
这样的叶问蕊,他怎能舍得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