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答应就算了,可是已经答应了,钱也已经收了,要是没能把人带回去,还不知道怎么着呢。

立刻带着陆老二追,惹的一阵骚乱。

张春花说道,“看来这件事情难办了,你这大侄女儿,改变还挺大。”

陆大伯父皱眉,“那也得把人弄回去,别管那么多了,该帮忙就帮忙,别端着了。”

生活那么多年,张春花的德行,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一天到晚就是嘴巴能说,叭叭嗒嗒个不停,能用莫须有的事,把别人搞得急赤白脸的,两边能打起来。

就算什么好处都没有,她也是乐此不彼的。

不过,这些事情也弄不到在他身上来,他还觉得自家媳妇挺聪明的,当然不会说什么。

现在陆清萍不听话,还得想个办法才行。

她脑子活,得琢磨琢磨。

张春花眼珠子转了一圈,却没说什么,只是嘟囔道,“不回去就不回去呗,使劲巴着傅家,也没什么不好的。”

看看这一桌子菜,人家点菜的时候都没有露出心疼的表情,说明就不算什么。

能抱到一个大腿,随便漏根腿毛都比家里强,何必一定要弄回家去呢。

除了卖给二瘸子能换点好处,也就几百块钱的事儿,也没个长远的考虑。

陆大伯翻了个白眼,“别说这些了,还是把人弄回去为好。”

那人给了五百块钱,要是把陆清萍平弄回去,还能再给五百块钱,这就是一千块钱了。

回头把这小丫头一嫁人,就凭这张脸蛋,怎么也能要个二三百块钱的彩礼。

加起来就不少钱了。

把她放在傅家,以后她能不能得到好处不知道,看她这种脾气,大房怕是没好处的。

只是生活在一起,本来就不是一家人了,能捏在手里的尽量捏在手里。

张春花觉得他说得对,只是说道,“那我再想想办法。”

她想到了办法的,就是故意不说,等到陆家都折腾得没劲了,没法把陆清萍带回去的时候,她再说出来。

到时候才是有功之臣。

现在说了不痛不痒的,没有什么意义。

看着装修得不错的国营饭店,这是她来过的最好的地方了,都不由得叹气,“清梅那死丫头,真是没有福气。非要跟个落魄知青。”

其实落魄不落魄,她是不知道的。

就是陆清梅说,她做了个梦,梦到林锦文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下乡就是响应号,体验生活来的。

等回到城里,立马就有好日子过了。

原本都是不信的,可是清梅说了几件事很准,甚至有村长家小孩掉村里最大的山洞里的事。

还有她说村里的大队,要跟隔壁大队因为抢水的事儿干架,也都说中了。

这也不能不信了。

她又说嫁到傅家会短命,她和老太太心疼她,这才同意把亲事换给陆清萍的。

要是不给陆清萍换了,她长得跟狐狸精似的,林锦文也不可能看上清梅啊。

虽说清梅是家里的宝,陆清萍是草,可在外头人的眼里,自然是长得好看,手脚也勤快的陆清萍更讨喜。

幸亏,陆清萍过得也不行,来了傅家这么久,现在都还没有领证,还被人想法的弄回老家去。

要是看到陆清萍过得好,张春花是不乐意的。

二弟妹被她压制多年,把她和她的女儿当做牲口使唤,总不能让她压一头,更不能让她女儿压一头。

倒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只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刚开始,故意打压二弟妹,那是因为每个家里,肯定都得有一个受气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