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的男人,叫陆怀民,说他是在战场上救了个军官,自己也受伤了,加上家里没人照顾,家里有个一个老母亲,一个小好几岁的妹妹,还有一个他大哥留下的3岁侄子要养,所以选择退伍了。他的哥哥因为一次意外在山上遇害了,嫂子是隔壁村的人,但是在丈夫出事后直接跑了去改嫁,连儿子都不要,把孩子留在了陆家,也让两家人直接成了仇家。
这个陆怀民也是倒霉,在山上意外受伤,第二天才被人找到,最后受伤严重救治不及时受感染死掉了。剩下老的老小的小,生活很是艰难。书中也提到女主有时也会接济一下,在去大城市之前还好心的给了10块钱,开导他们好好生活下去。说白了,这剩下的孤儿寡母就是突显女主善良的工具人。
但是看过书的李静苏表示,明明就是她白捡了人打的野猪,她应该能发现旁边受伤的陆怀民的,却是全文没有一句,反正很无脑的认为是上天给她陆月玲的补偿,直接收走,拍拍屁股走人。这样不合常理的设计,这样视而不见,见死不救的,还能得个好人卡,真是让人气得肝疼。
说陆怀民与李静苏有关系,是因为他救的就是现在这个身份的爸爸,李爱国,因为有他冒死相救,他爸爸才能脱离险地,虽然最后没能救回来,但至少交待了后事,见着了亲人最后一面。当然,李静苏觉得这是书本剧情的设计需要,反正最后给她安排好了新身份,也不纠结这个了。
按时间线发展,现在的陆怀民应该还是好好的,女主有了自行车后才有了黑市卖野猪肉大赚一笔的情节,所以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去阻止陆怀民上山,避免受重伤而死。
李静苏想着,为着这个身份的恩情,自己也该去见一见那短命的路人甲还有那可怜的一家人。最好就是能让他避开书里的情节。
第4章 见面
不知道陆怀民多大年纪,想来应该是没结婚的,因为书里没提到。但是也不确定是不是,谁知道现在剧情是不是有变呢。综合考虑了下,李静苏决定送香烟两盒,酒和肉,再带些糖果点心水果,应该是不小的礼了。烟酒空间里并没有,毕竟不是她的生活必要品,所以她买了两条大前门,一瓶茅台酒,两斤大白兔奶糖和鸡蛋糕回来,全部装入一个布袋里,至于肉和水果,打算快到地方再放进去,不然一直拎着也挺耗体力的。
县城到红星大队大河村,要先坐1个小时的公交车到公社下车,然后有到各个生产队的三轮车可以坐。就是这种往返公社与生产队的车,运力有限,常常会超载增加收入,所以可以想象坐上去需要忍受怎样的颠簸了。当然,对于多数的社员来说,日常出行仍然是依赖步行,即便距离较远。
李静苏估算自己到大河村怎么也要2个小时以上了,有点头痛。
而此时红星大队大河村山脚下的一家院子里,里面有几间泥砖房,旁边有厨房和杂物间,院墙边种了些菜,山脚下的人家不多,与他们最近的也要走好几分钟。
此时,房子里传来了对话声,是陆怀民和有点不太舒服所以没有上工的母亲陈翠莲。
“娘,喝点热水。”说话的男人,高约一米八五,身材高大有力,小麦肤色,五官线条很硬朗,轮廓分明,眼眸深邃,高挺的鼻梁下一张薄唇紧抿,是不同于新世代受追捧的小鲜肉的审美。可惜的是从左眼角到耳朵后有一条疤痕明晃晃的在上面,加上本身不苟言笑的样子,让人一看到就害怕,一股凌厉凶悍不好接近的气势扑面而来。
“好多了,放下吧。”年长的女人脸色有点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