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男人是个大老粗,平时都跟一帮大老爷们打交道,上门找他的人,要么来切磋比武,要么去喝酒听戏,小姑娘上门?还真是头一回。
“我阿爸是刀戈先生的读者,他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叫我来替他见一趟刀戈先生……”
说到这里,苏椰觉的缺了点什么。
唉,氛围都到这了,要是手边有一本纸质的《近代豪侠列传》,她就可以顺嘴说,想找刀戈先生签个名呀!
不对,这个时候,《近代豪侠列传》还在《快意林》上连载着,没有单独成书呢!她应该先跟着那个叫“年年”的女孩,去趟《品报》大楼,买一本近期的《快意林》,又或许,“六爷”的手上就有……
“这一锅好粥,是你阿爸叫你带来的?”
孙氏听闻缘由,松了口气,搁下了手中的煎包。
在她看来,她男人整天舞刀弄枪的,半点不懂浪漫。常人看来,性子也易冲动,遇上了不平事,不光上脑还上手。小事也就罢了,权当行善积德,闹出了官司,撒撒钱摆平。那元识楷当总o统,还是当皇帝,到底跟他有啥子关系嘞?北o伐军一拉拢,他就抄家伙干了。说好听点,叫热血正义,说难听了,就是为了不相干的外人,牺牲自己的家里人。有啥子魅力,能吸引水灵灵的小姑娘?
这世上,只有她一个人懂得他的好罢了。
“对!”
苏椰脑袋灵活,顺杆儿接上,“我家里是开饭馆的,阿爸、阿妈好相爱。因为阿爸看刀戈先生写的《近代豪侠列传》,看得十分痴迷,阿妈也好奇,到底是有多好看,就跟着看了点。不过,身为饭馆主厨的她,嗅觉灵敏,一眼就看中了小说中,黄飞鸿黄师傅在与火莲教主决战前,于醒狮楼上喝的那一碗‘福禄双鲜粥’。阿妈照着小说里的描绘,煮了一小锅,当作晚饭加餐。然后,我们全家就被惊艳了。阿爸、阿妈都认为,味道好极了,完全可以作为饭馆的主打菜之一。于是,又煮了一锅,叫我送过来,给刀戈先生尝尝。”
苏椰将方才阿珍盛给她的那碗粥,推到了孙氏面前,“很营养、很健康,夫人也来一碗尝尝吧?”
“妈妈,你就喝一碗吧!香香的。”
小阿珍特别捧场,催着孙氏拿起了勺子,“这个小姐姐家里人的厨艺,比你强多了!你煮的粥啊,有时候水太多了,倒进碗里,能当镜子使,有时候又跟面糊糊似的……”
孙氏品着这一味自家男人写出来的“福禄双鲜粥”。
她出身大户人家,好东西吃过不少,第一口就尝出来了,主要食材是黄鳝和田鸡,黄鳝肉质鲜嫩,田鸡口感鲜美,真是好鲜的一味粥!
正盘算着,以后每天晚两个钟回家,再多做一份工,多赚一份钱,自己辛苦点不打紧,等以后有了多余的钱,能买得起黄鳝和田鸡了,再给阿珍和阿宝做这一味“福禄双鲜粥”解解馋,就听阿珍这个小鬼头,为了捧好看的小姐姐,竟然拆自家娘亲的台,便横了她一眼:小小年纪,胳膊肘往外拐呐?
小阿珍被她这么一瞪,故作怕怕的样子,也躲到了苏椰身后去。
苏椰手长腿长,体格强健,确实看上去比较有安全感。
她忙帮阿珍说话,“阿珍很乖的,手脚也利落,你外出做活的时候,多少能帮着擦擦桌子、扫扫地,人也懂事,你出门前叮嘱几句,她保管不会乱跑。捆在筐子里,人不舒服不说,长大了以后,手脚就不灵便了。”
“唉,你还小,不懂当妈的人的难处。”
孙氏诉起了苦,“阿珍是挺乖的,不会乱跑,
在家里呆得住。阿宝却是个不省心的,又爱打滚、又爱蹦高,一时没大人看着,衣服就弄得又脏又破。我单独捆阿宝,不捆阿珍的话,阿宝就要闹,扯着嗓子嚎天嚎地,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