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1 / 2)

他把那美国制造的极有名气的大枪架在窗前,猫着腰,眯起一只眼睛,在瞄准镜里寻觅。

刚刚是谁,叫嚣着撕了白雪岚?

谁下的命令?

官兵也好,土匪也好,能发号令的,自然不会鲁莽地冲在最前面,多半都躲在大后方。

宣怀风从极先进的瞄准镜中,看见前仆后继的往前冲的土匪群,他没理会,越过那些土匪,望向更远的后面。那是一个土坡,几个骑马的人影在上头,大概是为了居高临下,好观察局势。

宣怀风当然是爱着自己的祖国的,但这时候,他打心眼里高兴自己拿着美国枪。

美制枪好。

美制黎曼步枪,射程六百,很好。

美制雷顿五二零,射程能到一千,更好。

那些指挥着土匪群,要撕了白雪岚的人,就在雷顿五二零的射程以内。

这简直,好得不能再好。

宣怀风瞄准山坡上那站在最中间的一个,俊脸紧绷着,眼睛亮如星辰,扣下扳机前一刻,魂仿佛蓦地沉到冰海深处,冷静得无可形容。

看看谁撕了谁。

心里这样默默想着,便扣下扳机。

第九章

外面,宋壬躲避着头顶乱飞的子弹,从掩护处又爬又滚,艰难地到了白雪岚身边,扯着嗓子说,「总长,他们人太多,这样下去不行!」

白雪岚抬眼看着还在往前冲的土匪,转头瞧一眼就在身边的护兵的尸身,计算着伤亡数量,问宋壬,「你那边还剩多少?」

宋壬说,「子弹尽够的,就是人少。死一个少一个,现在就剩不到五十人。」

白雪岚手一扬,又把对面远处一个土匪打下马。

还是沉着脸。

这次回老家,总共就带了八十名护兵,眼下已经死了不少,但对面的土匪,至少还有一两百。更担心的是,这群土匪的老巢不知在哪,若是离这近,恐怕很快会有他们的援手赶来,那后果不堪设想。

白雪岚望住远处的山坡,指着上面几个人影,「擒贼先擒王,弄死那几个,人心就散了。」

宋壬眉头皱得快成一团,一边砰砰往外放着枪,一边喘吁吁地说,「那地方枪打不到,想杀他们,要先潜到对面,前头组织了一次,失败了。派出去的十个兄弟都被打成烂泥了!」

白雪岚觉得嘴角有点腥甜,伸舌舔了舔,狠笑道,「我绕过去。」

宋壬大吃一惊,「不行!」

白雪岚哪理会他,嫌手枪火力不够,把手枪扔了,将那死去的护兵握着的美制长枪拿起来。刚直起上身,耳边风声袭耳,宋壬整个高大的身子,几乎砸在他身上。

白雪岚喝道,「松手。」

宋壬把枪都不要了,两手把他圈着,高声说,「不行!总长,真的不行!要去我去!我挑五个兄弟绕过去,保证把那几只龟孙拿下来!」

不等白雪岚说话,宋壬浑身发出一股狠劲来,跳出掩护,冒着子弹快速匍匐到西北角,对着那些剩下的正拼命开枪的护兵们,点着名大叫,「刘老四,张大胜,孙长生,莫二狗,莫三狗,跟上我!」

那节翻倒的车厢后头,一个人也扯着嗓门,报告说,「队长,二狗死了!三狗肩上挂了彩,连枪都拿不动了!」

宋壬说,「那其他三个,跟我来!」

枪声中,隐约有人应是,沾满土灰的脸探出来。

很快,三个人拖着长枪到了宋壬身边。

「队长,要做啥?」

宋壬指着山坡,「我们到前面去,干那些土狗。」

那三位也是有资历的老兵,死人堆里打滚出来的,看着宋壬指的方向,脸色也忍不住一变。

孙长生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