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弟子低着头,恨不得把脸埋进胸口,声音更是小得几乎听不见:“我叫凌云鹤。”
墨寻:“……”
这不正是原文剧情吗?原文说,墨寻在新弟子入宗大典,随意点到的人就是主角受凌云鹤,从此开始了他的冤种生涯。
没错,现在的墨寻是穿书的,而他穿的这本书叫《当小可怜让师尊面对古早火葬场了》,看如此特色的名字就知道是某江文学城出品。而凌云鹤就是文名中的小可怜,也就是本文主角受,主角攻则是修仙界人人敬仰的仙尊,也就是凌云鹤和墨寻的师尊。
这是一篇讲师徒恋的禁忌小说,师徒恋叠加追妻火葬场,双重BUFF叠满,让墨寻午夜时分兴致盎然,熬了个大通宵把全文看完。
至于墨寻,仙尊的大徒弟,一个妥妥的大冤种。
为什么说他是大冤种呢?原来墨寻在拜入仙尊座下后爱上仙尊,只不过一直藏在心里。
而明明是他先认识仙尊,他先爱上仙尊,结果凌云鹤和仙尊的邂逅是因为他,仙尊收凌云鹤为徒是因为他,最后甚至因为他的嫉妒和挑拨离间,冷眼旁观善良又可怜的凌云鹤被欺负,让仙尊一次次英雄救美,成就了这段师徒之恋。
亲手把心爱的师尊推给别人,这些最多算是个小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