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恙与黎怀仁并没有婚书。

可而今竟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黎怀仁竟然补了一张婚书。

我朝律法婚书有两种,一种婚书由官府出具,是最为正式的一种。

另一种则是拜过天地,由族长做了见证,便算作是成了婚的事实婚约。此种婚约的婚书,需得是贵族之家,有头有脸的人签了字,做了保才能算数。

偏生安无恙与黎怀仁的这份婚书,严格来说,符合第二种情形。

安无恙若是恢复长公主的身份,自然是不受这份婚书的约束的。

可是,安无恙还想以安宁县主的身份在京中露面,她便不得不受这婚书的制约。

难不成她还得承认和黎怀仁的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