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2)

他最喜欢就是独自出差了,因为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可以做自己。

更像白情,而非辞迎。

执行任务期间,他需要低调行事,以免引人注目。这正好给了他一个“乔装打扮”的完美借口。他终于可以正常吃穿这对于普通人而言的日常,对于他来说却是奢侈的享受。

可以穿上鞋子,以及吃上一口热乎饭了,别的不说,光这两点就够叫他热泪盈眶。

作为圣子,是不可以有私人财产的,即便百姓有供奉或者朝廷有赏赐,他都不能私藏。

每当有人捧着沉甸甸的金银珠宝来到他面前,他连摸一下都不行,只能目无下尘,轻轻挥挥手,用不带一丝感情色彩的声音说道:“这些黄白之物于我无益,还是充到公中吧。”

其实他的心里都在喊:钱啊!钱啊!钱啊!

我爱金子!我爱它!!

还有银子,也蛮喜欢的!!

但是,在众人的瞩目下,他只能淡然。

独自出任务的时候,白情终于可以申请任务经费!

换句话,他能摸到钱了!

不过,在拿住经费的时候,他还是得一脸淡然:“财帛?唉,我不要……罢了,你既然坚持,我就先拿着罢。”

一到了目的地,他就不顾一切直奔邪魔所在,二话不说一顿干,毫无什么圣子的斯文可亲。

待正事办完,贴上易容面具,他就开始买买买!

先买一双丝绸鞋子,舒舒服服!!

再买软乎乎毛乎乎的大氅,裹在身上又豪华又保暖!!

身为男子,要束发,当然玉簪冠冕也要来一套。

看着镜子中玉树临风的自己,心里也是暖呼呼的。

打扮好了,白情高高兴兴地去城里最大的酒楼,银票往桌上一拍:“好酒好菜都给老子送上来!”

是的,这个圣子爱好自称“老子”。

一到了民间,他就是满口老子有钱满身铜臭的来自京城的臭纨绔。

因为长期辟谷,其实他的消化能力也一般。

每次下来都是大吃大喝,一下子都是受不了的。

回到华丽的客栈他就开始半夜的呕吐。

但是他一般抱着马桶吐一边乐,跟个神经病似的。

吐完了就清洁,熏香。

不是那种禅意十足的檀香,而是点名要最脂粉最庸俗的香,熏得一屋的芙蓉春暖。

白情裹着大氅,拍着银票,对店小二大声强调自己怕冷。

屋子里便要烧着足足两个炉子的银丝碳,合着瑞脑消金兽,整个屋子又香又暖。

他便裹着丝被睡,睡一个昏天黑地,睡一个日上三竿。

不敲钟,不晨礼,不念经。

就是吃喝睡。

爽。

白情就这么晃晃悠悠地混过了半个多月,票子花得跟流水似的,直到口袋里比脸还干净,才迤迤然把人皮面具一脱,抖落一下压箱子的圣子长袍,在身上套上。

当然啦,穿长袍之前,他得先把那些绫罗绸缎、金银珠宝扒拉下来,这些对他来说,还算轻松(虽然心疼得要命)。

但最要他命的,还是脱鞋!

每次把精心挑选的绸缎鞋子剥下,脚一落地,那股子冰凉直窜心窝子,他都恨不得捧着鞋子唱一首柳永的《雨霖铃·寒蝉凄切》。

只不过,当他披上白袍,飞身而出,提着邪魔的骨骸,出现在众人眼前时,就又是那个超凡脱俗、不染纤尘的圣子大人了。

百姓们眼见圣子除掉邪魔,纷纷欢呼雀跃,感激涕零,连声称谢。

白情脸上则条件反射地挂上一抹温和而又略带疏离的微笑,高高坐在铜莲台上,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