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内,徐晓柒始终举棋不定,一直没能下定决心。
商业上的事,徐晓柒只能自己拿决定。可关于未来创作路线的抉择,虽然能问人,却也同样悬而未决。
所有人的观点都不一致。就比如父母吧,徐母就认为她应该去适应大众,因为这样她才能红,从而在社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从而跟裴行舟成为平等的伴侣“齐大非偶”是徐母根深蒂固的观念。
但徐父却认为,没人知道读者改变口味和明天哪个会先来到,贸然改了,要是读者又不吃这套了怎么办?还不如坚持做自己,这样,早晚会等到自己的春天的。
至于三组小伙伴们,那意见就更花样百出了
姚笑: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个世界上不缺少一篇套路文!
王子奇:一直红不了很容易心态爆炸,从而恶性循环。先红,再做自己!
夏霜初:小七姐可以慢慢烧冷灶,这样以后就可以当先驱了……呃,但我也烧来上班了……
老张:你们太极端了。就不能什么都要吗?小七加个班,双开!
徐晓柒心想,肝是没问题的,但精神分裂什么的,臣妾做不到啊……
就连一贯在徐晓柒心目中“英明神武”的恩师瞿老师都在这个问题前沉默了。
“小七,我不知道,”瞿老师在电话中的声音,听上去难得多了几分犹豫,“我最开始写小说,是为了帮那个混蛋,自然是怎么能红就怎么写。后来么……写得多了,几百万字下去,我也记不得我原本想走什么路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没办法帮……老唐你别抢我电话!”
“徐晓柒!”本科导师兼瞿老师挚友、老唐同志的声音一如既往地炸裂,“不要浪费时间!你要是连写小说都不做自己,你还不如回来跟我一起做学术!反正都不是你自己!”
“‘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放下电话后,徐晓柒用米兰·昆德拉的名言为自己的摇摆总结,“归根到底,我害怕选错。”
与世人背道而驰的,可能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先驱,也可能是举世皆醒,我独掩耳盗铃的独夫。
她无法判断自己是前者还是后者。
作者的话
刘子柚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