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1 / 2)

其实后面的事千禾没有和嘉允说,这已经不再是日复一日单方面的付出被拒绝,而是头一回,让千禾觉得,他和沈初语之间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再继续下去的可能了。

他甚至一闭上眼就能记起昨晚的情景,沈初语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十几张没完成的数学试卷,他从阳台推门进去的时候,见她正趴在桌上,右手握着的笔尖不断往左手溢血的针眼里戳。

鲜血和墨汁混融,手背都开始发青。

他慌忙过去攥住那纤白的手腕,难得冲她发了脾气:“你有病啊,嫌死得慢?”

沈初语抬起头冲他笑,甩开他的手,起身去拉纱帘。

“试卷写不完,假期后要回去上课了。”

生病也不是积攒了一个月试卷不写的理由。

千禾无奈,坐在她书桌前,帮她赶了一夜的功课。

凌晨四点,沈初语从睡梦中醒来,坐到千禾身旁看着他写完最后一道数学题,然后和他说:“我有男朋友了。”

千禾已经记不清他从七岁开始,究竟被沈初语拒绝了多少次。

但是这一句话,他记得,是这十年来的第二次。

他只记得那时指尖嵌进了掌心里,充血到逐渐发麻失力。

可他还是直起了破碎的脊骨,别开脸,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沈家。

3500珠的加更 ? ? 前面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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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 <偷听月光(又一)|PO18臉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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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

假期结束回校上课的那天早晨,嘉允站在家门口等千禾回去拿东西。

瑟凉的秋风吹起地面零落的梧桐叶,在墙根簌簌打着旋。百无聊赖中她看见,对面那幢红墙黛瓦的小楼前,浓荫蔽覆下的沈初语笑着坐上了一个男生的自行车后座。

千禾这时正从院门口踏出来,一眼瞧见对面热恋中的那对小情侣,面色冷了冷。

接着他看见嘉允走到路旁,冲着对面喊了声:“江琛”

清致俊逸的男生侧目望过来,一只腿踩在地上,勾唇露出一个很明朗的笑容,“嗨,嘉允,早啊!”

沈初语偏过头,和江琛说了句什么。

然后男生就骑上了那辆崭新的自行车,清煦的声音在秋风中凌乱飘荡着,“嘉允我先走了,再见啊。”

嘉允冲着他们的背影摆摆手,回了一句:“再见。”

“你怎么谁都认识?”千禾过来往嘉允手心塞了一袋热牛奶,斜睨着望她一眼。

嘉允咬着牛奶包,含糊不清地说:“谁?江琛吗?你不认得他?”

千禾平平移开视线,语气很随意,“我干嘛要认识他?”

“哦……”

被风吹起的发尾越行越远,如果视力在正常范围,那应该还能看见沈初语那苍白纤细的手指紧紧捏着江琛的校服衣角。

转过巷口时,响起一串清脆悠扬的车铃,然后美景消失在眼前。

他们往前走了一段路,千禾帮嘉允扔掉喝空了的牛奶包。

终年常绿的络石藤攀满整条街的红砖墙,早晨七点半,空气里弥漫着秋意的清润,阳光褪去了暑季的灼烈感,透过梧桐枝叶筛落,照在人身上很暖,嘉允伸手去捉阳光,一路玩得兴起。

学校不远,正常走路十五分钟。

大概是已经走了七八分钟的路程吧,一路沉默的千禾忽然开口了。

他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不笑的时候表情很冷,敛着眼,顿了很久,终于把之前的话茬接上了。

他问:“你是怎么认识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