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2 / 2)

当狮子的时候就在草原上见识花豹的厉害, 那家伙即便独来独往,也能活得很潇洒。

杀伤力豹子的佼佼者,咬合力能排到世界前十,可以说将狮子和虎甩在身后。

然而不每回都梦想成真,这次他们双双醒来,就看到了对方的鸟样。

‘小熊?’

‘我。’

那么两分钟的时,他们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飞禽什么的, 真的不想再当第二遍!

直到亚历山大咦了一声:‘鹦鹉?’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他们开口说话的能力, 这么想想好像赚了, 而且他们这种鹦鹉的寿命很长, 可以活到六七十岁。

奥狄斯也呆了片刻,倒不因为接受不了自己又当鸟了, 只他刚刚睁开睛, 就五颜六『色』的亚历山大闪到了。

红黄『色』蓝黑白,全都饱和度相当高的『色』块,就像美术的调『色』盘。

‘……’五颜六『色』的亚历山大相当可爱,但低调内敛的奥狄斯不喜欢穿花衣服, 他喜欢单调的『色』块!

哪怕鲜艳夺目的红『色』,只要单一『色』块就行。

同样,亚历山大首先看到的奥狄斯的样子,他于也以为自己和奥狄斯一样,一只珍贵稀的风信子鹦鹉, 唔,或者说紫蓝金刚鹦鹉,通体长着紫蓝『色』的羽『毛』,左右脸颊边一点显的嫩黄『色』羽『毛』点缀,配上黑『色』的喙,整只鹦鹉帅呆了。

‘奥狄斯,我们帅气的紫蓝鹦鹉,太好了。’亚历山大高兴扇着翅膀,由于暂时不熟悉环境,他不敢开口哔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