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兰秀心里暗笑,刚刚她还不高兴呢,这一杯奶茶,她就变成了这边的了。
多一个朋友,路就宽一分,多一个敌人,路就窄一分。
谈妥了地的事,她就带老大回去了。
老大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
“娘,那地真好,比咱家的地肥多了。你说咱家要是以前有这种好地,咱们也不用饿那么多年了。”
“是啊,以前咱家分的是周家最不好的地,荒草又多,又难打理,产量还低。”
傅兰秀想想以前过的日子,那真是苦。
她一个寡妇拉扯着四个孩子,没把他们饿死也算不错的了。
她也算想明白当初为啥那么抠了。
不抠实在活不下去啊,她也是穷怕了。
现在想想,她当初本来就没多少钱,做什么事都心疼钱,是很正常的。
不过她还是觉得当初是过分了,现在这样,刚刚好。
“娘,我能不能不回去,就在城南村收拾个屋子住行不行?”
难得平日里闷不吭声的老大多说了几句,傅兰秀有点不理解他。
“家里那宅子多好?又干净又暖和,为啥非要住到这乡下来?”
“我想看着我的地。”
他这般说道。
“那地又不能丢,以后天天给你侍弄,你想不来都不成。城里还有雁儿和孩子呢,你多回去陪陪他们。成不?”
“好……”
他想起家里的胖儿子,内心一片柔软,这才依依不舍放下了马车帘子,不再看地了。
傅兰秀感觉老大对这田地有着非比寻常的感情,这一点挺像他爸。
他爸就一直喜欢泡在地里,没日没夜地干活。
后来得了病,干不了活,他着急地直哭。
现在想来,周三柱的性格,跟老大一模一样。
“唉,死鬼,你要是活到现在,也能种上这好地了,你该多高兴。”
她心里感慨一句,带着老大回了城里。
到家之后,老大高高兴兴的,一会抱孩子,一会抱他媳妇。
齐雁都被他给震惊了。
“娘,发生啥事了?老大咋这么高兴?”
“他买到了一块好地,心里高兴着呢,别理他,咱们吃饭。”
傅兰秀也难得看见老大高兴,心里也跟着高兴。
以后那地里种的菜,送到店里,她能省下一半的成本。
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他们家一年都花不完那么多。
带着对大棚的期待,傅兰秀睡觉了。
等她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见床边站着一个人。
人高马大的,还扛着个锄头。
傅兰秀吓得尖叫一声。
立刻外面跑进来齐雁和九贞。
她们奇怪地看着屋里的情形。
“娘,咋了?老大,你咋在这站着?”
傅兰秀坐起来摸着自己胸口,仔细看才发现,床边站着的人是老大。
“老大,你扛着锄头是要去哪?不会想回青山村干活吧?”
“不回村,去城南村。今天能干活吗?我看那地还有点不平整,我去平平地。”
傅兰秀简直对这个儿子无语了,就算有地给他翻,也不用大早上站人床头啊,吓死个人了。
“还不用去平地,着什么急?那边的大棚还没盖起来呢,还需要你去盖棚子和收拾几间屋子出来,要不然你住哪?”
“娘,还是您想得周到。有活干就行,不平地也勉强能接受。”
傅兰秀翻了个白眼,还勉强,他就不能歇会?
“等娘吃个早饭,咱们再去,别着急,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