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后来,何齐还曾对林薇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在去Ash的第一夜。

但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她,第一眼,他觉得她很讨厌。

那时,何齐到上海不过几个礼拜,身边聚了一群形形j□j的人,既有跟他一样的世家子弟,比如罗晓光和蒋瑶,也有各种来路不明的跑江湖的混子,比如胡凯。

他出身不凡,但成长的环境却一直很单纯,一点不会看人。所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夜游,每夜都换地方,每夜玩的花样都不相同。

奇怪的是,何齐从来没有觉得新鲜过,每个地方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从来没有什么触动过他,但周围的人却都那么投入,看起来那么快乐。

他自觉错失了许多,却又豁不出去, 便草草得出结论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来上海之前,他只醉过一次,还是在大学新生年的派对上;前后有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同学他的人生,太过单纯了。他决定要变一变。

一开始他还有些生嫩,根本不去搭讪陌生的女孩子,端起酒杯之前还要想一想,大家都喝酒了,等会儿由谁把车开回去。那群人见他这样总要笑他,女孩们则干脆扑过来,把他揉进胸口,叫他“妈妈的小宝贝”。他腼腆的笑,很快也开始嘲笑自己,是啊?他几岁?年轻,自由,金钱,他什么都有了,他到底在怕什么?

黎明,他一个人把车开到远郊去。引擎轰鸣,周遭的景物飞速的变换,什么都看不清,便什么都不必想。直到在机场附近,被一部警车截停,他把车泊到路边,降下车窗,海风一吹,人总算是醒了。

“身份证,驾驶执照。”警察对他说。

他习惯性的去开仪表板下的抽屉,里面只有一盒抽了一半的烟,和几封广告信。他记起这本来不是他的车子,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是陈康峪。

他反复看着那几封信,警察对他说:“别找了,没有就是没有,不要浪费时间。”

他听得懂,却几乎不会讲中文,警察只能一路电台叫过去。他下了车,在原地等候发落,手里还是捏着那几个信封。不久,远处霞光初生,他突然记起一句话:身体燃尽,而地狱依然遥不可及。

这句话,他是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但这句话清清楚楚的出现在脑子里,印在那里,久久不去。

直到那天夜里,他在Ash,看到林薇。

她站在吧台旁,身边是个绿色啤酒瓶摞起来的小金字塔,短裙、长腿、浓妆、笑容,这所有的一切全都让她泯然于众,唯独那眼神特别,好像世间万事万物就是这样了,只有她很超脱。

她有什么资格这样想?何齐在心里想。他什么都有了,也不得解脱,一个卖酒女又有什么资格这样想?

那一夜,他们全场瞩目,最贵的酒,最好的包厢,最艳丽的女孩,而他是为这一切付账的人。整个Ash,大概只有她,没有看到他。

第二天,他们本来是要去别处的,但何齐说:“还是去Ash吧。”

朋友们不情不愿,可他是付账的那个人。所以,他们就又来了。

还是那个包厢,门上那个名字,他总是避而不视。

他们还是全场瞩目的一群人,而她却依然故我。第三天,第四天,一直到第五天,他们中的一个与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又搞到警察光顾。警察在包厢里做笔录,她从下面经过,停下来站在人群里看了会儿热闹,但就是这样,还是没有多看他一眼。

于是,第六天,还是在Ash,一众坐定,他对胡凯说:“点啤酒吧。”

“你不是说,在美国,啤酒是红脖子喝的嘛。”身边有个女孩问罗晓光。

罗是他的大学同学,他在此地唯一的旧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