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2)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不择手段,于是每晚入睡前,他会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向自己走来,积雪也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就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突然又耐心丧尽,开门下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体弱的Omega等不了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了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底。漆黑的车身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胎冲飞碎雪,在两侧各自散作一弧迷眼的白雾,嚣张地铺满了整段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