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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已经九个多月了,何岸依然非常清瘦,没长多少肉,锁骨阴影很深。幸好他天生骨架小,瘦起来不至于看着?}人。肤色也比普通Omega要白,介于健康与病态之间。纵是如此,与刚做完手术的那段时间相比,他的气色已经红润了许多,起码嘴唇不再是青白色了。
清早起床,他穿了一件对襟小布衣,袖口与衣角是蓝印花布,衣摆一圈毛糙的撕边,是落昙镇常见的民俗式样。头发没梳,末端疏懒地打着卷儿,还翘起一根呆毛,像个没毕业的艺术系大学生。
铃兰也穿了一条对襟小裙子,裙摆绣花,胸口一串彩漆珠,腕上一根五色缕。稍稍一动,银铃铛就清脆地响起来。
她平常爱闹,在何岸怀里却温顺极了,搂着奶瓶乖乖吃早餐,小辫儿也不摇了,像只被母猫叼住了后颈的小奶猫。喝到半饱时,她依依不舍地松开奶嘴,娇软地唤了一声“爸爸”,然后飞快地重新含住,生怕奶会漏光似的。
何岸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慢点儿喝,不急的。”
程修把手机揣进了裤兜,任由俞乐一连串夺命连环call拨过来,震得他大腿发麻。
秋千摇篮还在空中大幅度摆来摆去,六百六扒着布垫子慌里慌张往外爬,想跳又不敢跳。程修顺手给它一把扯住,收获了一声感激的猫叫。
他随口问何岸:“怎么起这么早?铃兰昨晚闹成那样,屋顶都给她哭崩了,我以为你得睡到中午呢。”
何岸说:“睡不深,总梦见奇怪的东西,胃里也不太舒服,索性就起来了。”
程修心一揪:“又吐了?”
“没有,比之前好多了,停药以后就没再吐过,除了刚睡醒容易头疼,别的还行。”何岸温和地朝他笑笑,把铃兰抱高了些。孩子越长越沉了,他的力气不够大,抱不了多久就爱往下滑:“你呢?起这么早,又被戴逍的呼噜震起来了?”
听到这个名字,程修的脸色当场就臭了。
戴逍,青果客栈老板,六百六的挂名铲屎官,一个纹身布满右臂的粗犷型Alpha。性格特点是抠门,且极其抠门,目前出于省钱考虑,正与程修同住一个屋檐下。
提到这家伙,程修就气不打一处来,好比微波炉里焖鸡蛋――不是这秒炸,就是下秒炸。
他瞪着戴逍卧室的方向,恨恨道:“别提他,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更抠的Alpha,难怪三十好几都找不到Omega!跟他说了多少遍了,现在是旅游淡季,空房多,我可以收拾收拾搬到隔壁住,等旺季房间订满了再搬回来,大家也好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这要求不过分吧,不过分吧?他死活不让!还给我算了整整一页纸的帐,什么水、电、煤、家具折旧,连空气清洁都要加钱!我他妈是个Beta啊,我能有什么味道?!”
铃兰见他炸毛,忙不迭伸出小手安抚他,软软地、又慢慢地说:“不气呀,不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