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煜错开她直白的视线,幽深墨黑的眸底微闪,清润的嗓音低低的:“我请教了那家早餐店的老板娘。”

叶冉心口一滞:“为什么要学做这个粥?”

喜欢你啊。

从高一第一次见面,他就喜欢。

喜欢了三年。

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管做什么都是小心翼翼的。

生怕他的喜欢给她造成影响。

所以才有了那句,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他们是同级,但不是一个班级。

高中三年,他每天都要经过她的班级好几次。

每一次鼓起勇气想要和她告白,她都绕着他走。

临近高考,他终于写了一封信。

没等到她的回信,等到了家里出事,他要出国。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雨天。

在学校门口。

他没来得及叫住她。

只在她经过的雨地里捡了一个水晶小狐狸。

他知道是她的。

所以一直随身携带。

等他在国外毕业回来,看到她身边有了人。

他再也没回来。

直到听闻她离婚。

这次,他没有犹豫。

叶冉等着他的回答,祁煜的手机忽然响了。

“我接个电话。”

从餐厅离开的背影有些落荒而逃。

叶冉脑子乱哄哄的,有些烦躁的喝着粥。

该不会是为了她吧?

要不她还是走吧。

她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都觉得有些尴尬。

祁煜接完电话回来,叶冉想要说什么被他抢先一步:“我有点急事要去处理,这几天可能都不回来,我知道你这次来是谈合作的,你直接和江亦对接就行,但叶氏能不能从三家医药公司中脱颖而出,要看你们的实力。”

说完,祁煜就急匆匆上楼,拿了件外套就出门了。

叶冉都没开口的机会。

第九百一十六章 陆云起追到深城

看来能挑中叶氏,不是因为她的原因。

祁煜会做百合南瓜粥应该也是她想多了。

就不能是人家自己喜欢。

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一点。

她长得虽然好看,但没有到的人见人爱的地步。

那些在她爸妈面前说的表白的话,多半是错过的执念。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十年都放不下的人。

和江亦打了电话,约了见面的时间。

叶冉把全部资料都准备好,化了妆,高腰长裤和黑色小高领修身针织衫,完美的腰身让人移不开眼。

驼色长外套,顺滑的长卷发,优雅知性又干练。

叶冉在手机上叫了车,走到门口,见到柜子上一把保时捷超跑车钥匙。

钥匙下边压着一张纸。

【你付了房租,别墅里的一切你都可以用。】

落款,祁煜。

字如其人,清润雅致,却又不失锋芒。

叶冉回想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