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1 / 2)

三年级,写了一首散文《九州月》,发表在香港的《环球儿童》杂志上;

四年级,用学长、学姐、同学、学弟、学妹们的名字,创作了一部,一页文字跟着一页插图,主角身份为一游侠,名字就叫游侠儿的武侠小说《游侠录》,在学生之间传阅,被他写进小说里的人,纷纷来讨好他,求着他笔下留情,给自己写一个好一点的结局;

五年级,发挥社牛属性,呼朋唤友、创办诗社,并频繁在马来地区的文艺刊物上,发表他的诗作;

在小学生阶段,便展示出了顶级的语言天赋。

可谓文武双全。

不过,他的历史不大好。

57年马来独立后,在各种政./策上,对华人地位进行打压,69年更是发生了排./华暴乱,学校里,是不可能开设中国历史课的。

他对故国,怀有深沉的热爱。

但对故国历史的认知,时常发生错乱。

在写《神捕门的传说》其中一个系列,天下高手排行榜里,引入岳武穆这一历史人物时,还犯过称其为‘最有希望收复失地的北宋名将’,这一啼笑皆非的常识性错误。

经读者提醒,他才恍悟

哦,北宋在南宋前边。

***

升入中学,翁在鼎就读的是一所综合学校。

学校里,汇集了不同种族的学生,有华人、马来人、达雅克人、卡达山人,也有印度人、锡克人、孟加拉人。

其中,中文是选修课。

学校规定了,少于二十人选修,不能开课。

他除了文才,口才也很了得,游说各族学生,跟他一起选修中文,硬逼着校方,开设了中文课,很有‘带头大哥’的魅力。

这期间,他在校内、校外,主办了不少文艺活动。

并于校际辩论大赛中,以初二之龄,陆续战胜了高一、高二、高三的对手。

被他打败的学长、学姐们,都很佩服他。

抢着拉拢他,加盟自己创办的月刊。

他的年岁越长,参加的社会活动越多,对马来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认知越深,想要回到祖国大陆的念头,就越发强烈。

当时,马来和大陆没有建交。

想要回祖国,只能先到台湾。

于是,他跟女友廖骞骞一起,考入了台大中文系。

在台湾,用秦庚的话来说,他们结社的活动,远多于求学。

这个社团的名字,叫华夏诗社。

创社宗旨,也搞的特别宏大,听起来豪情万丈

复兴中华文化,振扬民族精神。

实际上,日常的运营模式,就跟个帮会差不多。

诗社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半工半读,习文习武。

打工赚来的钱,自己留一半,另一半上交给‘大嫂’廖骞骞,统一管理;廖骞骞自己也在写小品、杂文、现代诗,努力赚取稿费,维持诗社的开销,而她的诗,写的比翁在鼎还要好。

翁在鼎对她的感情,始于颜值。

多年后,忆起两人在绿林社活动中的初遇,依然会郑重写下,‘于千万人中,看了她那么一眼,我就被电到了……’

再后来,见识了她的诗作,沦陷于她的才华。

她成了他的灵感缪斯,两个人交往期间,他的创作激情四溢,发表了一部又一部的言情小说,赚得的稿费,比诗社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

一帮小弟们,都说他是侠骨柔情。

不管赚了多少,他都发扬‘大哥’风范,毫不藏私,全数上交。

诗社的经费,一部分用作创办《华夏诗刊》,定期举办主题诗会,并将诗作结集出版;一部分用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