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根本不就是为了保护人民吗?但为何现在看起来,却失去了它应有的职责?
这时候,叔叔来找他了,两人喝了很多酒,餐桌上,叔叔说:“约翰,我问你,如果现在有一个非常可怜的人,我们暂且把他称呼为A。A被B逼的家破人亡,最後走投无路,枪杀了B家所有的人。遇到这种案子,你该怎麽做呢?我的小约翰。”叔叔这样问他。
约翰说:“尽管A很值得同情,但是他杀了人,杀了人就是犯了法。我还是会应公守法将他逮捕。”
“很好。这就是作为一名警察的指责。那麽,小约翰,你告诉我,你在忧愁什麽呢?”
“叔叔,我只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麽?”
“不明白法律的意义。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保护所有的弱者吗?为何又成了屠杀人民的武器?这不对啊。它根本就没有保护到弱者啊,叔叔。我不明白。那个妓女,她真的有错吗?”约翰几乎要哭了。长这麽大,第一次对世界产生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