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中庭的时候,林皓本就慢祝淼一步,后者还比他高出半个头,阻挡了绝大部分的视野,再加上尸山血海实在太有视觉冲击,所以林皓并未第一时间察觉这里面发生了什么。远远地看到天花上垂下的绳子,他还以为是拷问,毕竟这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
但雇佣兵不是正常人。
不过林皓发现真相的速度还是要比祝淼快上一些,谁让他经验丰富。这种情趣用绳,牢固、能在皮肤上留下红痕,但又不会真的把人折腾得血淋淋的,他在李子延身上用过几次。被吊在空中的时候,由于没有着力点,身体在失重的情况下晃晃悠悠,人会下意识地保持紧绷状态,操起来的感觉格外不一样,如果再蒙上眼睛,李子延就会因为抑制不住未知的恐惧而颤抖,那滋味更是美妙销魂。
他不是好人,他从小就学会了偷鸡摸狗,阴奉阳违,他贪图权钱,却不想付出,但他没有强迫过李子延。他们之间无非是心怀鬼胎而后各取所需,90%以上的相处都是在欺骗和表演中完成的,但也有那么丁点真实的东西,例如他知道李子延其实是个脸皮薄的性格,成长的环境让他总是陷入自卑或者自傲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
他知道李子延不会希望有更多人看到他此刻的样子。林皓的脚步始终停在门边,没有再进一步,这个位置可以让他将房间里的一切尽收眼底,所以他成了最先发现异动的人。
他是哨兵,能察觉到房间里残留的浓度高到不正常的信息素,所以他判定,这里在不久前发生过大规模的哨兵暴走,原因未知。但造成这一切的人本身状态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才会留下一个漏网之鱼,明明已经苟延残喘,却还想着偷袭中间的那两个人。
在召唤精神体的时候,林皓就已经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很难相信,他这样贪生怕死之辈,心境却能如此平静。其实换做任何一个别的高等级哨兵,宴戈,或者柯秦海,都不需要用性命去赌这一击,但他不行,他早已过了巅峰期,更是个从来疏于锻炼的水货,所以面对偷袭者豁出命来的袭击,林皓也只能拿命来抵。
不过在最后,他看到祝淼小心翼翼抱抱紧李子延,弓着背,试图以凡人的身躯挡下一切。
这一幕作为他们两个的开端不错,作为自己的结局,好像也不是太坏。
他不喜欢我送给他的公寓、飞船、衣服和美酒,但这个临别之礼应该还能入眼。
没有人知道,其貌不扬的巨蜥扑向灰网的时候,动作是前所未有的轻盈。
【作家想說的話:】彩蛋是李子延的第一次
办公室破处
彩蛋:
穿上衣服,脱下衣服,这是每天都会重复的动作,也是十分私密的动作。它应该出现在卧室或者更衣室,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是衣帽间。
总之,不应该是在办公室里,在一个陌生人的眼前。
林皓的目光有如实质,一寸一寸摩梭过他的皮肤。李子延低着头,最开始脱下衬衫的时候,他还可以勉强保持镇定,然而他身上的衣物本就不多,长裤、袜子,最后是内裤,当身上的布料尽数褪去的那一刻,他已经控制不住指尖的颤抖。
在帝国的这些年,他从来没有放松过体能上的锻炼。他的骨架天生不大,这么多年身体上留下了恰到好处的锻炼痕迹,肌肉紧实,且线条流畅,配合没有瑕疵的白皙皮肤,林皓只觉得自己眼光真是不错,一下子就捡到了个宝。
漂亮的皮囊是一方面,他也格外喜欢李子延隐忍乖巧的性格。明明羞耻又害怕,紧张到绷直了脊背,表面上却非要装出一副不甚在意的样子,好像他是个情场老手一样。
平心而论,这场交易对李子延来说没有什么不利的。他这样的背景,在军部混一辈子也没有出头的机会,不被欺负都算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