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想的差不多,厂里很快便做出了开除鲍旭的决定。

上次发生火灾的时候,有连带责任的安全员全被开除了,这次鲍旭是第一责任人,将他开除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厂里尚未将开除鲍旭的决定公布,公安就率先上了门。

鲍旭的父母似乎已经料到了儿子会被食品厂处置,在事情发生的第三天,他们报了公安。

要求公安出面调查。

但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即使鲍旭真有醉驾情节,也查不出什么线索。

被公安问到时,当时在场的几个工人,都回答得模棱两可。

大家平时的关系不错,即使有人觉得他醉驾了,也不好意思站出来证实。

医院的医生只能证实鲍旭喝了酒,时下对醉酒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鲍旭被送来时不清醒又受了伤,医生更倾向于他是因为遭受重击才短暂昏迷的。

唯一能给出明确证词的,只有同样受伤住院的小许。

他愿意出面指认鲍旭喝醉了。

小许是装卸班的工人,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这次事故,造成手腕和指骨骨折,治好以后能正常生活,却不能提重物。

而装卸工是个体力活,他还是个临时工。

年纪轻轻就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算是被鲍旭砸了饭碗。

人家能不恨他吗?

“那鲍旭明明就是喝酒出事的,厂里应该将鲍旭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