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打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打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