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以狐妖媚术秽乱清修,放浪形骸,以色惑人,诱宫门子弟破清规戒律,长恶不悛,寡廉鲜耻,终堕入魔道!”

“逆天悖理,罪不胜诛!七日之后,于神殇殿奉辞伐罪!”

……

正色厉声的累累罪行,震得林乐凡神魂恍惚。

他不知自己何时竟犯下了如此多的罪过?

他在隐仙宫不过一介最低阶的外门弟子,由于出身微末,又无甚天资,隐仙宫上下压根就无人愿意收他为徒。

作为实力顶尖的修真门派,隐仙宫内的修士们醉心修炼,以血脉资质、天赋实力为尊,打心底里的就瞧不上林乐凡这等仅凭一时运气被点化,却毫无资质的乡野狐妖。

若不是因为曾经护送少宫主入门,使得少宫主顾念旧情,容其留在隐仙宫,他这样连“弟子”都算不上的山林野狐,根本就没有资格踏足这般声名显赫的仙门。

对此,林乐凡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他也并无奢求,如其他仆从、小妖一样,在远离核心的外门安分度日。

如他这般小妖,至多也只能算是个在隐仙宫打杂混日子的,何至于担得起如此重罪?

他又有什么妖术能够“魅惑”修为远高于他的隐仙宫修士?

可面对实力远胜过他的内门弟子,无论他如何为自己申辩都无济于事,最终毫无反抗之力的被丢入了昏暗的牢狱。

尽管囚牢中的阵法就完全足以囚困住他,但“堕入魔道”终归叫人心生忌惮,他的颈项和四肢依旧按照规矩,被严严实实的拷上了捆仙索。

作为一只本就修为微末的狐妖,林乐凡经受不住捆仙索对修为的压制,狼狈的现出了半兽的妖形。

他的脑袋上露出尖尖的狐狸耳朵,红色的毛耳朵惊惧的向后耷拉在脑袋上,耳朵尖则是略长的白色毛发,背后探出的大尾巴同样是大红色上缀着白色的尖儿,难堪的夹在双腿之间。

即便是原型,也是这般艳俗又低劣的颜色,浑然便是一只山林野狐。

与那些声名远扬的青丘白狐,乃至于九尾都毫不相干,无用至极,也再平凡低贱不过。

这种被打回禽兽原形的状态,对任何种族的修道者而言,都是一种极为可耻的羞辱。

林乐凡拼命的想要掩住自己此刻难堪的模样,却还是听到了那缉拿他的弟子轻蔑的嗤笑:“呵,野狐参禅!”

“少宫主好心护你这么多年,你这狐妖,不知感恩也就罢了,居然还做出这般下作淫贱之事!也就少宫主面冷心善,宽宏大量才能容得下你!”

林乐凡低着头,放弃了为自己澄清,他已经明白了无人会听他说话,可面前的羞辱却并未停止。2 ③0﹀69?2③?96日.更

那缉拿林乐凡关押的内门弟子见他此时毫无反应,只觉得怒上心头,一把拽起了他的头发,让他不得不仰起头。

他细瞧了几眼林乐凡的面貌,顿时面露讥讽:“就你这倒霉样,连给汐梦君提鞋都不配!少宫主怎么可能瞧得上你这粗鄙的牲畜,真是痴心妄想!”

他说得没错,许是林乐凡的原型实在过于平凡俗气,化作人形也远没有其他狐妖那样的亮眼的容貌和娇媚的姿态。

林乐凡的相貌或可称得上是俊朗,眉目端正舒朗,深琥珀色的眼瞳干净澄澈,一贯带着浅笑的唇角此刻抿紧了下压,显出了几分无辜的惶恐。

这副容貌称不上太过亮眼出众,虽与丑陋粗暴沾不上边,可在美人云集的修真界,这般仅是俊朗耐看的容貌便丝毫不起眼的落了下乘。

与本就被誉为当世第一美人的汐梦君更是毫无可比性!

作为当事人,林乐凡亦对此心知肚明,他根本就无话可说。如若不是当事人,就连他自己,都会认为这一切是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