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优秀,那么温柔细致,博学而有风度。连他自己都耻于去提的年少的那个不成器自己,隔着他现在的模样去回望,都显得如此丰富而有疏涩的魅力。
其实像他这样只会低头走路的普通人,会喜欢上像工笔以墨勾出来似的郑斯琦,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只可惜一旦发出动作的对象错了,往往佳话会成笑话,水到渠成会变成荒唐荒谬。
只要自己不是个男人。
或者只要他也是个同性恋。
或者只要自己心动了,也别说,也别让他知道。
或者只要……
言而总之,这个喜欢,不对,不好,不够有立场。
乔奉天把脸抬起一半来,露出一双眉睫。他的手掌来来回回翻覆;手掌细白,手心则更白,目光在白与更白间流转,比较着不同的密密纹路。
最后把脸抬起来,站直了身子,转了转酸麻的小腿。
上到最后一层的时候,没来由的脚步轻松,像明确了某些事儿,掀开了那层覆着的薄纸好也好坏也好,就这么状况,就这么回子事儿了。
可看见家门口站着的林双玉的时候,那点儿轻松又被一掌猛按进水里,沉底儿了。
“阿、阿妈?”
林双玉涤纶的灰衣灰裤,一排塑料的圆扣从尾至领拧的整整齐齐,裤管上打了一片不打眼的黄泥点子,脚下一双三四寸大的黑绒面的纯色布鞋。黑白掺半的短头发一缕缕抿好在脑后,箍了个脱了漆铁质发圈儿,嘴角顺着眼睑松弛的方向,一同默不作声地下垂。
林双玉在黑里,像一条投在墙上的斑驳窄短的影,乔奉天一瞬以为是他眼花,是他的错觉。
直至靠近了,她哑哑出声儿了,才知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