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我跟我妈住一起,她……”小青试图解释,说一半又放弃了。

言谨不好多问,低头看合同。

“你叫吴晓菁?”她这才知道小青的全名。

“对啊,”小青自嘲,换上海话念出那三个字,“吴晓菁,小时候被起外号叫狐狸精,肯定逃不掉的。”

言谨忽然想,所以她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让别人叫她小青。再往下看身份证号码,她们同年,都是二十岁。

第一份 2003 年签的,为期两年,已经到期。第二份 2005 年签的,约定了独家代理,为期十年。

言谨快速过了一遍条款,又翻到最后一页看甲乙方签章,指着一个签名问:“这是你妈妈?”

小青点头,轻轻笑了声,说:“那谁没瞎说,确实十五年。我第一次当群演拍戏才五岁,演个在街上摔倒的小孩,那哭的呀,是真的哭。我妈文化宫歌舞团倒闭下岗的,自己明星梦破了,做梦做到我头上。一开始就是她自己给我找活儿,带着我到处跳舞、走秀、做小群演。后来大了点,年纪尴尬,不好找了,就想签个公司。第一份两年的合同,交了三千培训费,其实也就给介绍了几次群演的机会。到期之后又听他们忽悠,说我头两年还小,跟他们也不是全权代理的关系,公司不可能全力推我,所以才没什么成绩。又说我自身条件好,而且已经有了些经验,再交一万就能升级全约,一般孩子要签这约得三万,还说一定能把我推出来,以后就是第二个谁谁谁……”

言谨不好作评,只是问:“现在合同期限还剩六年,你什么想法?”

小青说:“过去四年里,只要我们不去找公司,公司也不理我。我妈一年前去闹过一次,他们总算给我安排了个角色,但也就是特约群演,在象山呆了一个礼拜,报酬五百。”

言谨听着,又返回去看条款。第一份合同倒是约定了每年两次三组平面拍摄,签两部以上影视剧,但后来签的 10 年长约里却没有了这样明确的表述,只泛泛写了“公司为艺人提供培训、包装、推广”。两相对照,多少沾着些玩文字游戏的故意。

小青说下去:“那我只能自己在外面找工作,结果他们听说了,反过来找我,说合同约定的是独家全权代理,不能在外面乱接戏,否则片酬、身价上不来。我说上得来上不来都是我自己的事,过去的就算了,解约,以后也不用他们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