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1 / 2)

左左轻轻笑了,听起来有些疲惫,答:“《荒芜行星》是 S 厂的游戏,你应该懂的呀……”

言谨确实秒懂,S 厂是大厂,早十几年起家,靠的就是“借鉴”,如今无论公司规模,还是资金实力都比射月大得多,两者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他们打算怎么办?”言谨问。

左左说:“他家背后的投资人找我们谈和解,意思就是给钱,把射月买了呗。”

言谨轻嗤,就连这操作也不新鲜,甚至已经变成了一种惯常的竞争手段。

大家都知道著作权侵权的官司不好打,小公司跟大公司对阵,要是诉讼一拖拖上几年,结果大多就是垮了。所以一旦被看上,被抄袭,谈个好价钱卖身,或许是个更明智的选择。但如果真是这样,射月也将不复存在,《荒芜行星》里的火星地图刚好取而代之。

“你们这边的想法呢?”言谨又问,其实无论左左怎么说,她都能理解,但多少还是带着些期待的。

结果还真听见左左回答:“我们还是想走诉讼,已经在找律师了。”

话讲得简短,却也坚定。

言谨听着,有那么一会儿没说话,只是拿着手机叹了口气,才问:“怎么都不告诉我呢?”

左左说:“这不是前任的基本修养吗?”

言谨简直难以置信,说:“你什么时候成我前任了?”

左左跟她讨价还价,说:“咱俩怎么也算青梅竹马吧?”

言谨提醒:“我们认识的时候你都长胡子了,你好意思说是青梅竹马?”

左左那边又轻轻笑起来,隔了会儿才又道:“其实,是因为 S 厂请的是至呈所传媒娱乐组的律师,所以……”

后半句没说出口,却也足够了。他怕她为难。

言谨微怔,隔了会儿才道:“那你们找到合适的律师了吗?”

左左说:“见了几位,还在谈。”

言谨没话了,也许她真的不应该管。

但那天挂了电话之后,她还是上网看了《荒芜行星》的宣传海报和短片,刷了不少游戏博主的测评。专业人士大都认为两者相似之处太多了,是再明显不过的“换皮”行为。但就在那些测评下面,也有不少不一样的声音。

有网友说:游戏关键就是好玩,只要好玩,谁关心你是不是换皮呢?

也有的说:世界游戏三巨头,任天堂、暴雪、EA,有哪家没被诉过抄袭吗?谁没被诉过,只说明太嫩或者太糊,装什么冰清玉洁?

甚至还有人引经据典:木心在《文学回忆录里》说,西游记是吴承恩按照杨致和的原著翻写的,所谓天才者,就是有资格挪用别人的东西,拿了你的,还叫你拜倒,世界上只有这种强盗是高贵的。

……

隔了一天,言谨已经把网上能找到的各种资料都看了一遍。她又联系了戴左左,以及包容。

三人拉了个群,她给左左介绍,说包容在专做诉讼的精品所工作,这两年也打过游戏类侵权的官司,能力出众,专业对口,让他们约时间见一见,又简单说了一下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之后两方接洽,还真就签下了委托。言谨当时已经退群,却也不时听他们说起案件的进展。

诉讼理由是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但从证据保全公证,到游戏内容对比,还是有不少困难的。

用户的即视感,跟能确定法律上的抄袭是两码事,游戏地图、关卡设置、人物技能、武器装备,其中很多都是角色扮演类游戏的固定元素,很难界定是原创,还是同类题材中的常见做法。

最后还是言谨先向包容提议,也许可以用《著作权法》中的另一个小分类,不是游戏,而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