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了街头混混,收容了一票小弟,为黑袍会做些杀人越货,不方便处理?的脏事。

而医生从前瘦弱,又是个男孩,虽然面容清秀,却不堪大用,最开始,他是黑袍会那一批孩子中最受欺负的。

夫人在供词中说:“白郁很讨厌猫,因?为小时候曾和野猫抢过食物,被抓伤后发了高?烧。”

好在原主成绩不错,出来读了书,黑袍会包装包装,就成了西克街首屈一指的医师,伊尔利亚的医师受人尊敬,原主混到这个位置,也?算混出了头。

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医生对黑袍会效忠,伊缪尔不怪他。

他只是有些难过罢了。

原来他们从一开始,就是注定刀剑相向的陌路人。

伊缪尔无声?抿唇,心想:“……不如不见。”

医生既然讨厌猫,为何要救他?放任他躺在河摊上?生死有命,如今也?不用身?陷囹圄。

面对黑袍会的死亡威胁,医生依旧神色淡淡,像是要抵抗到底,隔着一层玻璃,审讯官悄悄打了个手势。

那是刑讯官间?的通用手势,意?味着:“无法撬开口?的废子。”

他们掌管刑讯这么多年,总有些硬骨头,费时费力不讨好,遇到这种情?况,常规操作是直接将人杀了,拖去后山掩埋。

连被组织背叛都不愿意?交代,白郁确实是废子了。

可伊缪尔当然无法这么对医生。

他在河滩上?奄奄一息时,是医生把他抱起来,他反反复复生病,异变期发烧痛苦时,也?是医生把他放进怀里,那个滚烫的怀抱伊缪尔至今都记得,那是伊缪尔从小到大,获得的第一个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