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至于酣战四年,归来仍是个半吊子。

更要命的不是学的困难以及成果低微,而是学了这个忘那个,捡了芝麻丢西瓜。学了德语之后,一老英德混用,一些英文单词都丢山沟里去了。在国外我又不喜与他人深交,讲话就跟我哥讲得比较多,这么一来除了一些上嘴就会的口语,其他真是毫无长进甚至节节败退。交叉混学后英语与我而言就成了半罐水,学得不深还晃呀晃,唯一厉害的可能就是和国外邻居产生五分钟不间断的骂战,极其口语化,除此之外,是真无了。

所以,这般看来,我觉得这些外语非母语的孩子们学英语也并非易事,客观上仅需要重复的勤奋苦练,实际上连背东西也是需要一定天赋和技巧的。

所以没办法,在我反复思考了无数个晚上并结合教学设计,研究结论无果,只好在第二天加大了一倍默写量。

有的时候,老一辈留下来的方法能传承至今不是没有原因。我看着孩子们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着实体会了一把身为老师的无奈和快乐。(……)

初中的同学们还是非常天真单纯的存在,有时候看着他们,我感觉挂在自己身上的裹尸布都清新了几分。只是有一个事情,就是班上的男同学们开始没大没小地喊我“哥”。

其实我倒不是很介意,主要是如果张老师或者校长听到了,他们会怎么想?

以为我天天在课堂里演现代版水浒传,见人就称兄道弟?

甚至还有一个比较大胆的女生在下课时问了我这样的问题:

“老师你长得好帅,我还没见过你这么好看的,我能不能做你女朋友啊?”

我冷静地看着她,心里有一种淡淡的悲凉。

难道我的教学生涯就要止步于此了?

虽然一周七天的工作是有点累,但我还是想好好地经营一下目前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眼下万事都还算具备,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这样式的程咬金来。

我沉着地说:

“不能,永远不能。”

那小女孩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

“我就知道……”

“你知道什么知道,真服了你个恋爱脑了,居然连自己老师也能喜欢,知不知道这是我最雷的一类文?”

坐那女生旁边的一个女孩脆生生地说道。

我许久没有跟比我小的人接触,没想到现在的孩子都是这种调调,行为举止还有说话语气实在是很超前。这样比起来还好我生对了时候,如果是之前的我放在现在,那真是一个啥都不懂的土鳖……唯一的优点可能是脸长得好看?

我并非意在死不要脸地自己夸自己,就是突然想象了一下我小时候:跟我的好哥们儿走在路上,然后现在的小朋友穿越到我那个时代走在路上看到我们,调笑地当成一个梗来喊:

“帅鳖!”

我真会忍不住笑成个傻der。

就这么神经质地想了几秒钟,我又恢复了我正襟危坐的状态。那女孩后边的一个男生也凑过来加入她们的讨论:

“谁呀?谁喜欢谁?”

“你喜欢猪。”

那女孩没有回头快速地回了一句,便趴在桌上不说话了。

那男生嘿嘿地笑了两下,我对此表示很是欣赏。没想到这哥们儿度量还可以,比较大气,在他们学校应该比较讨人喜欢讨他们兄弟喜欢,人缘应该不错。

那男生伸了一个懒腰,然后用手撑着下巴:

“都是浮云,喜不喜欢的都很幼稚。”

我心里暗暗吃惊,没想到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有了如此超出同龄人的前卫思想,不免有些对他刮目相看。他旁边的一个男生笑了笑:

“怎么?你又看上别人了,你不喜欢刘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