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2 / 2)

安。

“嗯。”

我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开始细细回忆。

Las vegas?

我哥曾带我去过拉斯维加斯,但现在想起来,那地方我到现在都没有实感。因为我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不长,每次都是匆匆一瞥。我不住在那里,我只是那里的一个过路人。我哥带我去参加各种展秀,住的是那种高级酒店,我没有在那里生活过,没有感受过那里最真实的生活气息,对它的了解其实就和那些没去过只在旅游帖子上看到过的人一样。

可能唯一多了一点的就是一些细节,比如说哪个地方好闻一点,哪个地方容易打到车,哪个地方gai溜子少一点。

仅此而已。

但它于我而言还是有些许特别。这份特别主要是因为,它是我哥事业起步的地方,我对它有一种白月光那样的好感。

我印象很深的,他第一次带我去维斯拉斯维加斯,那个时候我们一个人都不认识。在P* street街上有人冲我们吹口哨并叫我sweet cat fk u,我哥那个时候真得很勇,那些人一说完,他居然冲上前拿枪抵着那些人的额头。

别说那几个精神小伙了,当时我都被吓个半死,真的怕他一不小心擦枪走火,然后我们就会被拉城的警察全城通缉,这样就无法当晚在当地的酒店里做爱了。

但是事实证明,那些人的胆子还是出乎我意料得大。他们并没有害怕,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说:

“想要多少?”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其实那天我和我哥穿的衣服也没有很破烂,可是他们居然把我们当成了那种街上蠢蠢欲动的抢劫犯。

我和我哥被迫成了抢劫的人,我哥也很上道,他随口一说:

“fiv。”

我知道我哥是想说50美元逗逗他们,结果那人甩了5000美金给我们,然后对我们说:

“你最好庆幸,下次我带家伙的时候别被我碰到。”

说完他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混混觉得我们不会在身后开枪,难道是他们local的约定俗成?

而且他怎么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金的?

难不成是刚抢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我哥去的是那边最危险的一个城区,当时我们孤身无援却没有死在那里,真是走了狗屎运。